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12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3、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金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0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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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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