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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9-06-28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20-07-31
拟发行股数(万股) 4168.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8290.48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4168.00
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长土
公司注册资本(元)471,505,300 成立日期1993-11-11
主营业务 汽车金属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
简介 公司前身为 1993 年 11 月 11 日成立的长华有限。2018 年 5 月,长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有限公司阶段1、1993 年 11 月,长华有限设立公司前身长华有限(成立时的名称为“慈溪市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1 月 11 日,由王定孝、王建华共同出资 30 万元设立,其中,王定孝认缴出资 24 万元,实际出资 24 万元,认缴比例为 80%;王建华认缴出资 6万元,实际出资 6 万元,认缴比例为 20%。1993 年 10 月 16 日,慈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 107 的《验资报告书》,审验确认截至 1993 年 10 月 16 日,长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其中股东王定孝实缴出资 24 万元,王建华实缴出资 6 万元。2、1996 年 2 月,长华有限第一次增资(至 60 万元)并重新登记1996 年 2 月 8 日,长华有限进行了重新登记,出资情况为王定孝认缴出资48 万元,实际出资 48 万元;王建华认缴出资 12 万元,实际出资 12 万元。本次重新登记的背景系 1994 年 7 月,《公司法》正式实施,慈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公司法》、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已失效)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企业法人进行重新规范登记。1996 年 2 月 8 日,慈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 018 的《验资报告书》,审验确认截至 1996 年 2 月 8 日,长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其中股东王定孝实缴出资 48 万元,王建华实缴出资 12 万元。3、1997 年 12 月,长华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至 400 万元)1997 年 11 月 28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1)公司注册资本由 60 万元增至 400 万元,其中,原股东王定孝追加出资 248 万元,新股东王长土和王月华分别出资 62 万元、30 万元。(2)同意股东王建华所其持有的 12 万元出资转让给股东王定孝。1997 年 12 月 12 日,王建华、王定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王建华将其持有的长华有限 12 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股东王定孝,王建华不再为公司股东。1997 年 12 月 14 日,慈溪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新增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慈会内验(1997)2-90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长华有限变更前注册资本为60 万元,截至 1997 年 12 月 13 日,增加投入现金 34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00 万元。4、2000 年 10 月,长华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资(至 1,600 万元)2000 年 9 月 29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1)股东王月华、王定孝分别将持有的公司 30 万元出资、148 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建华。(2)公司注册资本由 400 万元增至 1,600 万元,其中,股东王长土追加投入 658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 518 万元,现金追加投入 140 万元),追加后总投资 720 万元,占公司股本及总额的 45%;股东王建华追加投入 542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 172 万元,现金追加投入 370 万元),追加后总投资 720 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5%。2000 年 10 月 8 日,王长土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债权人民币518 万元转为长华有限股权。2000 年 10 月 8 日,王建华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债权人民币172 万元转为长华有限股权。2000 年 10 月 15 日,王月华与王建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王月华将其在长华有限 30 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王建华,王月华不再为长华有限股东。2000 年 10 月 15 日,王定孝与王建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王定孝将其在长华有限 148 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王建华。2000 年 10 月 18 日,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新增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0)第 39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0 年 10 月18 日,长华有限增加投入资本 1,200 万元。其中,王长土追加投资 658 万元,包括王长土在公司的债权转为投资 518 万元和现金投入 140 万元;王建华追加投入542 万元,包括王建华在公司的债权转为投资 172 万元和现金投入 370 万元。长华有限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600 万元。5、2001 年 9 月,长华有限名称变更2001 年 9 月 5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名称为“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01 年 9 月 13 日,长华有限于主管工商部门完成上述名称变更事项。6、2002 年 3 月,长华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至 2,800 万元)2002 年 3 月 10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1)同意原股东王定孝将其持有的 160 万元出资全额转让给股东王长土和王建华,王长土和王建华各以现金 80 万元受让王定孝的股权;(2)公司注册资本从原 1,600 万元增至 2,800万元。其中,股东王长土追加投入 600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 440 万元,现金追加投入 160 万元);股东王建华追加投入 600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 395 万元,现金追加投入 205 万元)。2002 年 3 月 15 日,王长土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债权人民币440 万元转为长华有限股权。2002 年 3 月 15 日,王建华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债权人民币395 万元转为长华有限股权。2002 年 3 月 20 日,慈溪弘正会计事务所对上述新增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2)第 10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2 年 3 月 20 日,长华有限已收到股东王长土、王建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200 万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800 万元。7、2003 年 6 月,长华有限第五次增资(至 5,000 万元)2003 年 5 月 26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2,800万元增至 5,000 万元。其中,股东王长土追加投入 1,100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768 万元,现金追加投入 332 万元);股东王建华追加投入 1,100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 813 万元,现金追加投入 287 万元)。2003 年 5 月 26 日,王长土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对长华有限债权人民币 768 万元转为股权。2003 年 5 月 26 日,王建华签署《股东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将对长华有限债权人民币 813 万元转为股权。2003 年 5 月 27 日,慈溪弘正会计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3)第 527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3 年 5 月 27 日,长华有限收到股东王长土、王建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200 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5,000 万元。8、2004 年 11 月,长华有限第六次增资(至 8,000 万元)2004 年 10 月 25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万增至 8,000 万元。其中,股东王长土追加投入 1,500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 590万元,现金追加投入 910 万元);股东王建华追加投入 1,500 万元(其中债权转投资 420 万元,现金追加投入 1,080 万元)。2004 年 10 月 29 日,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慈弘会验字(2004)第 70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4 年10 月 29 日,长华有限收到股东王长土、王建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 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8,000 万元。9、2006 年 6 月,长华有限第一次减资、分立2006 年 6 月 18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 2006 年 5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将原公司分立成两家公司,即保留“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同时新设“宁波长华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10、2006 年 10 月,长华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2006 年 9 月 19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王建华将其持有的长华有限 5%股权(出资额为人民币 321 万元),以 32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长土。11、2006 年 11 月,长华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2006 年 11 月 8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王建华将所持有 35%的股权(出资额为人民币 2,247 万元),以 2,24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长土;股东王建华将所持有 10%的股权(出资额为人民币 642 万元),以 64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庆。同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王建华分别与王长土、王庆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6 年 12 月 20 日,王长土与王建华及其他相关方就 2006 年 10 月、2006年 11 月两次股权转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王长土将其持有的宁波长华 40%的股权转让给王建华,10%的股权转让给王月华;王建华将其持有的长华有限 40%的股权转让给王长土,10%的股权转让给王庆。基于上述安排,上述股权转让款无需支付。12、2008 年 1 月,长华有限第七次增资(至 9,000 万元)2007 年 12 月 24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6,420万元增至 9,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王长土增资 2,322 万元,王庆增资 258 万元。2008 年 1 月 23 日,慈溪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慈永会师内验(2008)6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7 年 12 月25 日,长华有限收到股东王长土、王庆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580万元。王长土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2,322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970 万元,人民币借款转实收资本 1,352 万元;王庆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258 万元,其中人民币借款转实收资本 258 万元。长华有限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 万元,实收资本 9,000 万元。13、2009 年 3 月,长华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2009 年 3 月 2 日,长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王长土将其持有的长华有限 20%股权(出资额为 1,800 万元)以 1,800 万元价格转让给王庆。同日,王长土与王庆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14、2016 年 12 月,长华有限第二次减资、分立2016 年 11 月 2 日,长华有限股东审议通过采用派生分立方式,将有限公司分立成两家公司,保留“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同时派生新设“慈溪长宏置业有限公司”。2016 年 11 月 2 日,长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采用派生分立方式,分立为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慈溪长宏置业有限公司(分立新设公司)。长宏置业各股东持股比例与分立后的长华有限相同。2016 年 11 月 11 日,长华有限在《市场导报》第 91 期就本次派生分立事项进行了公告。2016 年 12 月 30 日,长宏置业在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编号为 91330282MA283LKGX9 的营业执照。2016 年 12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派生分立减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650095《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长华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分立后长华有限资产总额为 96,752.4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5,290.7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71,461.64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15、2017 年 11 月,有限公司第八次增资至 8,888.8888 万元2017 年 11 月 16 日,长华有限股东审议通过宁波长宏以货币方式向公司增资 888.8888 万元,成为长华有限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00 万元增至8,888.8888 万元。2017 年 11 月 2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50069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7年 11 月 29 日,长华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88.8888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888.8888 万元。(二)股份公司阶段1、2018 年 5 月,长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8 年 1 月 15 日,长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长华有限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 880,098,462.89元为基础,以 2.4447:1 的比例折合为 36,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余额计入资本公积。2019 年 5 月 30 日,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9】D-0063 号《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长华有限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112,181.74 万元,增值率为 27.46%。2018 年 4 月 26 日,立信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5000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止,各发起人已按规定将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人民币 880,098,462.89 元,按 2.4447:1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36,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36,000 万元,余额 520,098,462.89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等议案。2018 年 5 月,公司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82144780309G 的营业执照。2、2018 年 7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至 37,500 万元)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增至 37,500 万元,新股东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每股 1 元的价格认购新增股份 1,500 万股,共计 1,500 万元。2018 年 7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5004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8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宁波久尔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500 万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37,500 万元。2022年8月,公司名称变更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2.132.961.98
速动比率(倍)1.232.221.28
资产负债率(%)22.4019.7524.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486.806.19
存货周转率(次)2.943.523.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27950.6021061.5330132.13
净资产收益率(%)7.8712.0015.70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4410.7714.07
基本每股收益(元)0.370.520.55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350.4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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