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集团—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 |||||||||||||||||||||||||||||||||||||||||||||||
公司名称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申报披露日期 | 2019-06-28 | ||||||||||||||||||||||||||||||||||||||||||||
是否核准通过 | 通过 |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 2020-10-29 | ||||||||||||||||||||||||||||||||||||||||||||
拟发行股数(万股) | 4000.00 |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 | 20406.09 | ||||||||||||||||||||||||||||||||||||||||||||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 4000.00 | |||||||||||||||||||||||||||||||||||||||||||||
保荐人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股票种类 | A股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定价方式 | |||||||||||||||||||||||||||||||||||||||||||||||
法定代表人 | 许阳 | ||||||||||||||||||||||||||||||||||||||||||||||
公司注册资本(元) | 360,000,000 | 成立日期 | 1997-05-26 | ||||||||||||||||||||||||||||||||||||||||||||
主营业务 | 公司是一家主营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节能环保型企业。 | ||||||||||||||||||||||||||||||||||||||||||||||
简介 | 1、热电有限设立热电有限前身为杭州热电厂。1996 年 10 月 22 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府办简复第 971 号《简复单》,同意杭州热电厂整体改组成立热电有限。 1997 年 1 月 15 日,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和杭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出具杭经企[1997]22 号、杭国资[1997]6 号《关于同意杭州热电厂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批复》,同意原杭州热电厂改制重组为热电有限。 1997 年 5 月 26 日,热电有限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301001005981,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持股主体变更为城投集团2003 年 6 月 17 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市委发[2003]58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决定组建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将热电集团纳入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范围。根据上述文件,公司的国有持股主体由杭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7 年 2 月,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07]25 号批复,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016 年 12 月 14 日,杭州市国资委下发杭国资产[2016]211 号《关于无偿划转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通知》,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城投集团持有的公司 22.50%股权无偿划转至杭实集团。 4、第一次增资经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7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热电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31,819.354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51 号《验资报告》。 5、第二次增资2017 年 4 月 5 日,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财政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联合下发浙国资企改[2017]5 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同意热电有限作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 2017 年 7 月 17 日,热电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和《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由外部投资者、员工持股平台以及原股东杭实集团以现金方式对热电有限增资。其中外部投资者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及杭实集团增资以场外交易形式同步实施,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一致。杭州市人民政府和杭州市国资委分别出具府办简复第 B20171257 号《简复单》和市国资委简复[2017]第 32 号《简复单》,同意热电有限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 年 5 月 23 日,天健会计师对热电有限以 2017 年 2 月 28 日作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进行审计核实,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7351 号《审计报告》。 2017 年 11 月 25 日,万邦评估对热电有限以 2017 年 2 月 28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万邦评报[2017]116 号《资产评估报告》,热电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股权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33,527.00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9 日,杭州市国资委出具杭国资产[2017]178 号《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的批复》对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2018 年 1 月 30 日,杭州产权交易所对参与公开挂牌竞价的投资方华视投资出具《投资方选定结果通知》,确认其为投资方,认购注册资本 1,800万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31元/元注册资本,认购金额为7,758 万元。 2018 年 2 月 2 日,热电有限及其股东与华视投资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华视投资以人民币 4.31 元/元注册资本认购热电优先注册资本 1,800 万元。 同日,热电有限及其股东与杭实集团及员工持股平台杭热壹号、杭热贰号、杭热叁号分别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上述增资对象也按照人民币 4.31 元/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合计认购热电有限注册资本 2,380.6452 万元。 2018 年 2 月 1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行为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8]31 号《验资报告》。 6、2018 年 6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8 年 3 月 28 日,热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热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审[2018]6453 号《审计报告》,确认热电有限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 89,258.37万元。2018年6月2 日,万邦评估出具万邦评报[2018]63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热电有限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163,575.66 万元。 2018 年 6 月 5 日,热电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8]6453 号《审计报告》确认的热电有限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净资产 892,583,743.35 元为基础,折合股本 360,000,000 股,其余532,583,743.35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8年6月6 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8 年 6 月 1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时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8]164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6 月 15 日,热电集团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了设立本公司的决议。2018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 ||||||||||||||||||||||||||||||||||||||||||||||
近三年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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