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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环境—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8-12-28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20-04-16
拟发行股数(万股) 37826.8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50000.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37826.80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雷钦平
公司注册资本(元)1,678,268,000 成立日期2009-12-04
主营业务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EPC建造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研发制造等
简介 (一)2009 年 12 月,重钢环保成立2009 年 11 月 17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设立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渝国资[2009]708 号),同意设立重钢环保。2009 年 11 月 27 日,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重钢环保的设立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验报字[2009]第 057 号),确认截至 2009 年 11 月 27 日,重钢环保已收到重钢集团投资款现金 15,000 万元。(二)2010 年 8 月-11 月,第一次增资(由 15,000 万元增资至50,000 万元)2010 年 1 月,重庆金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以 2009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13 号)、《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09 号)、《重庆丰盛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11 号)、《重庆钢铁集团三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10 号)、《成都九江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价位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渝金汇评报字[2010]012 号),并经重庆市国资委备案(监管一处(2010)44、45、46、47、48 号)。2010 年 6 月 29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对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批复》(渝国资[2010]358 号),同意重钢集团将所持三峰卡万塔 60%、三峰科技 60%、重庆丰盛 100%、重庆同兴 9.9%、成都九江 51%的股权,按经评估的价值作价共计 44,741.03 万元对重钢环保进行追加投资,其中 35,000 万元增加重钢环保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1、第一阶段增资,由 15,000 万元增资至 48,327.06 万元2010 年 7 月 1 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以所持有的重庆丰盛 100%股权、三峰科技 60%股权、重庆同兴 9.9%股权、三峰卡万塔 60%股权,按其经备案的评估值分别作价 9,971.35 万元、1,277.58 万元、2,034.88 万元、20,043.25 万元,对重钢环保合计增资 33,327.06 万元。2010 年 8 月 24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渝验[2010]058 号),确认截至 2010年 8 月 23 日,重钢环保收到股东新增出资 33,327.06 万元。本次增资后,重钢环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 48,327.06 万元。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2、第二阶段增资,由 48,327.06 万元增资至 50,000 万元2010 年 11 月 10 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重钢集团以其持有的成都九江 51%股权按其评估值 11,413.97 万元对重钢环保进行增资。其中 1,672.94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0 年 11 月 25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渝验[2010]087 号),截至 2010年 11 月 24 日止,重钢环保收到重钢集团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672.94 万元,全部为股权出资。201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三)2011 年 2 月,公司名称变更2011 年 2 月 15 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名称由重钢环保变更为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1 年 2 月 16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四)2011 年 10 月,第二次增资(由 50,000 万元增资至 80,000万元)2011 年 10 月 25 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三峰有限以资本公积 3亿元转增注册资本 3 亿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8 亿元。2011 年 10 月 25 日,中瑞岳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渝验[2011]136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10 月 25 日,三峰有限已收到重钢集团以资本公积转增的注册资本 3 亿元。201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五)2012 年 1 月,第三次增资(由 80,000 万元增资至 107,857万元)2011 年 10 月 31 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三峰有限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庆评报字[2011]第 241 号),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三峰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 142,651.73 万元。该评估报告经重庆市国资委备案(渝评备[2011]134 号)。2011 年 12 月 22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渝国资[2011]819号),同意三峰有限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价值参考,按各方协商确定每一元出资额1.82 元的价格增加注册资本 2.7857 亿元,同意华建国际、Jiuding、圆基环保、杭州汉石、涪陵国投分别认购相应份额。2011 年 12 月 20 日,重钢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三峰有限以现金出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27,857 万元,分别由杭州汉石以人民币 3,640 万元认购 2,000 万元出资;华建国际以人民币 30,940 万元认购 17,000 万元出资;Jiuding 以 9,10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币认购 5,000 万元出资;圆基环保以人民币 5,199.74 万元认购2,857 万元出资;涪陵国投以人民币 1,820 万元认购 1,000 万元出资。以上增资由各投资方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缴足。2011 年 11 月 23 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外商并购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渝外经贸发[2011]448 号),同意三峰有限本次增资以及各新增股东的认购份额。201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 号)。2011 年 12 月 31 日,重庆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三峰有限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五联验字[2011]第 076 号),确认截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三峰有限已收到各股东交付的新增实收资本 27,857 万元,三峰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 107,857 万元。201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六)2012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12 年 11 月 30 日,重庆中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三峰有限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重庆中鼎资评[2012]第 26 号)。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279,347.20万元。即每一元出资额评估值为 2.59 元,该评估报告经重庆市国资委备案(渝评备[2012]103 号)。2012 年 12 月 5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2]711 号),同意重钢集团将所持三峰有限 37.086%的股权,按经评估的价值作价共计 10.36 亿元协议转让予水务资产全资子公司水务香港。2012 年 12 月 5 日,重钢集团与水务香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重钢集团向水务香港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40,000 万元股权,转让价格按照经评估的每一元出资额作价 2.59 元计算,转让价款合计为 10.36 亿元。2012 年 12 月 7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收购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2]713 号),同意水务资产以 2.59元的价格收购华建国际、Jiuding、杭州汉石分别持有的三峰有限 3,000 万元、5,000万元、1,500 万元股权,收购总价为 24,605 万元,本次收购后,水务资产持有三峰有限 9,500 万元股权,占 8.809%。2012 年 12 月 9 日,杭州汉石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杭州汉石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1,500 万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价格按照经评估的每一元出资额作价 2.59 元计算,转让价款合计为 3,885 万元。2012 年 12 月 10 日,华建国际、Jiuding 分别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向水务资产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3,000 万元、5,000 万元出资,转让价格按照经评估的每一元出资额作价 2.59 元计算,转让价款为 7,770 万元和 1.295 亿元。同日,华建国际与中国信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剩余 12.98%三峰有限出资转让予中国信达,转让价款合计为 25,480 万元;圆基环保与圆基新能源、圆渝壹号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圆基环保分别向圆基新能源、圆渝壹号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2.547%和 0.102%出资,转让价款分别为 5,000 万元和 199.74 万元。2012 年 12 月 11 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了《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渝外经贸发[2012]349 号),同意三峰有限进行上述股权转让。同日,三峰有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号)。2012 年 12 月 12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七)2013 年 4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13 年 2 月 28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小股东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3]56 号),同意水务资产以三峰有限 2012 年 10 月31 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备案的每一元出资额 2.59 元的价格协议收购圆渝壹号、圆基新能源所持三峰有限 2,857 万元出资。2013 年 4 月 8 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圆渝壹号、圆基新能源分别将所持三峰有限全部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同日,圆渝壹号、圆基新能源分别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圆渝壹号、圆基新能源分别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109.75 万元、2,747.25 万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价格确定为每一元出资额 2.59 元,转让价款分别为 284.2525 万元和 7,115.3775 万元。2013 年 4 月 24 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了《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3]79号),同意三峰有限的上述股权转让。2013 年 4 月 26 日,三峰有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 号)。2013 年 4 月 27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八)2013 年 7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13 年 2 月 28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小股东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3]56 号),同意水务资产参与中国信达持有的三峰有限 4,000 万元出资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交易。2013 年 6 月 8 日,中国信达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国信达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4,000 万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价款为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的金额 10,360 万元,折合每一元出资额作价 2.59元。2013 年 6 月 18 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中国信达将其所持有的三峰有限 3.709%出资(4,000 万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同意办理股东水务香港更名为德润控股变更登记事宜。2013 年 7 月 25 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了《重庆市对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3]216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时同意水务香港更名为德润控股。同日,三峰有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 号)。2013 年 7 月 30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九)2013 年 1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13 年 8 月 19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水务资产协议转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3]394 号),同意水务资产以每一元出资额2.7元的价格向西证投资转让所持三峰有限4,000万元出资。2013 年 8 月 26 日,水务资产与西证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水务资产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4,000 万元出资转让予西证投资,转让价格参考重庆中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庆中鼎资评[2012]第 26 号)评估价值,经由双方协商确定为每一元出资额价格为 2.7 元,转让价款合计 10,800 万元。2013 年 9 月 24 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水务资产将所持的三峰有限 3.709%出资转让予西证投资。2013 年 11 月 4 日,重庆大渡口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了《大渡口区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渡外经发[2013]44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3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 号)。2013 年 11 月 20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十)2014 年 3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13 年 12 月 9 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三峰有限全部股权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13)第 245 号)。确认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三峰有限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372,196.54 万元,折合每一元出资额评估值为 3.45 元。2013 年 12 月 8 日,重钢集团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2 亿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每一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 3.5元,转让价款合计 7 亿元。2013 年 12 月 13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所持三峰环境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3]649 号),同意重钢集团以 2013 年 11 月 30 日经评估备案的价值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的每股净资产 3.5 元作价,将所持三峰有限 18.543%的股权协议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总价款 7 亿元。2014 年 1 月 14 日,三峰有限形成董事会决议,同意重钢集团向水务资产转让其所持三峰有限 18.543%的出资。2014 年 3 月 6 日,重庆大渡口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了《大渡口区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渡外经发[2014]6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日,三峰有限取得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 号)。2014 年 3 月 19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十一)2015 年 1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2014 年 9 月 25 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德润控股将所持三峰有限股权全部转让予水务资产。2014 年 9 月 30 日,德润控股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水务资产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40,000 万元出资,每一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 2.59 元,转让价款合计为 103,600 万元。2014 年 12 月 15 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德润控股将所持三峰有限股权全部转让予水务资产。2014 年 10 月 23 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水务资产受让德润控股持有三峰环境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4]488 号),同意水务资产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收购全资子公司德润控股持有的三峰有限 37.086%(40,000 万股)股权,单价为 2.59 元/股,转让价款为 10.36 亿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合同章程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4]485 号),同意三峰有限终止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2015 年 1 月 16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十二)2015 年 3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2014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23 日,中国信达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三峰有限 4,000 万元出资。2015 年 2 月 3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水务资产公司受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5]27 号),同意水务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中国信达拟转让的三峰有限 4,000 万元出资,受让价格 14,108万元(即 3.527 元/股)。2015 年 2 月 9 日,中国信达与受让方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中国信达向水务资产转让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4,000 万元出资,转让价格为挂牌价格 14,108 万元。2015 年 2 月 10 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5 年 2 月 26 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编号为“NO.20150226153350”的《产权交易凭证》。2015 年 3 月 31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十三)2015 年 5 月,第一次股权划转2014 年 12 月,德润环境与水务资产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水务资产将所持有的三峰有限 72,357 万元出资无偿划转给德润环境,占三峰有限注册资本的 67.085%。2015 年 4 月 8 日-9 日,中国信达、涪陵国投、重钢集团、西证投资、杭州汉石分别出具《同意股权转让的声明》,同意水务资产向其全资子公司德润环境无偿划拨所持三峰有限 67.085%的股权。2015 年 4 月 10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德润环境的批复》(渝国资[2015]67 号),同意水务资产与德润环境之间的股权无偿划转。2015 年 4 月 28 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鉴于水务资产将 67.08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德润环境,决议通过三峰有限章程修正案。2015 年 5 月 27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十四)2016 年 3 月,第四次增资(由 107,857 万元增资至126,674.8296 万元)2015 年 6 月 23 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 Covanta Waste to EnergyAsia Ltd.以其持有的三峰卡万塔 40%股权认缴 5,008.3898 万元出资;CovantaHolding Corporation 以其持有的成都九江 49%股权认缴 8,515.3677 万元出资;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 Ltd.以其持有的泰兴卡万塔 41.64%股权认缴2,289.0128 万元出资;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 Ltd. 以其持有的泰兴卡万塔25.19%股权认缴1,384.8527万元出资;卡万塔能源以其持有的泰兴卡万塔29.47%股权认缴 1,620.2066 万元出资。2015 年 6 月 29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置换的批复》(渝国资[2015]177 号),同意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三峰有限以其评估备案值(评估备案号为渝评备[2015]29 号)为基础,扣除约定分红款和赔偿款作为交易对价,与以下主体所持有的相关股权进行股权置换,具体包括:(1)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持有的三峰卡万塔 40%股权(评估备案号为渝评备[2015]31 号);(2)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 持有的成都九江 49%股权(评估备案号为渝评备[2015]30 号);(3)Covanta EnergyChina(Delt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 Ltd.、卡万塔能源分别持有的泰兴卡万塔 41.64%、25.19%、29.47%股权(评估备案号为渝评备[2015]32 号)。2015 年 8 月 18 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并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5]356号),同意 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 Ltd.、卡万塔能源对三峰有限增资,增资完成后三峰有限变更设立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6 年 3 月 24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 号)。(十五)2016 年 7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2015 年 12 月 10 日,重钢集团与水务资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1 亿元出资转让予水务资产,转让价格参照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15]第 90 号)中对三峰有限的估值,确定为 5 元/股。2015 年 12 月 11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5]516号)同意重钢集团以资产评估值为参考,将所持三峰有限 7.894%的股权(1 亿股)作价 50,000 万元协议转让予水务资产。2016 年 5 月 20 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2016 年 7 月 11 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商务局出具《关于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渡商发[2016]26 号),同意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7.894%的股权以每股 5 元的价格转让予水务资产。2016 年 7 月 20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十六)2016 年 8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2016 年 5 月 16 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出具《对〈中信环境关于投资三峰环境并将评估结果转报备案的请示〉的批复》(中信有限[2016]82 号),同意中信环境收购 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 Ltd.合计持有的三峰有限 13.58%的股权。2016年6 月20日,Covanta Holding Corporation、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Ltd.、Covanta Energy China(Delt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 Ltd.与中信环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6.722%、3.954%、1.807%、1.093%出资转让予中信环境。2016 年 6 月 20 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16 年 8 月 15 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渝外经贸函[2016]423 号),同意 CovantaHolding Corporation、Covanta Waste to Energy Asia Ltd.、Covanta EnergyChina(Delta) Ltd.、Covanta Energy China(Gamma) Ltd.分别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6.722%、3.954%、1.807%、1.093%出资转让予中信环境。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取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渝资字[2011]0066 号)。2016 年 8 月 29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十七)2017 年 3 月,第十次股权转让2016 年 9 月 14 日,重钢集团与重庆地产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1 亿元出资转让予重庆地产集团。2016 年 10 月 27 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6)第 280 号),对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三峰有限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2016 年 12 月 9 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具《关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渝国资[2016]717号)同意重钢集团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1 亿元出资按 5.17 元/股的作价转让予重庆地产集团。2017 年 3 月 1 日,三峰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17 年 3 月 31 日,三峰有限在重庆市工商局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十八)2018 年 2 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2017 年 9 月 20 日,卡万塔能源与中信环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卡万塔能源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全部出资(占三峰有限注册资本的 1.279%)转让予中信环境。2018 年 1 月 12 日,三峰有限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卡万塔能源将其持有的三峰有限 1.279%的股权转让予中信环境,并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 2 月 5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十九)2018 年 4 月,第五次增资(由 126,674.8296 万元增资至 127,788.0625 万元)2017 年 4 月 28 日,水务资产出具《关于中信环境以所持泰州京城环保股权对三峰环境增资事宜的批复》(渝水资发[2017]63 号),同意中信环境以其持有的泰州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向公司增资。2018 年 4 月 13 日,中信环境与公司及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中信环境将其持有的泰州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向公司增资 1,113.2329万元。2017 年 9 月 8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增资涉及的三峰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7]第 0977 号《评估报告》。2017 年 9 月 15 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增资涉及的京城环保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天华资评报字[2017]第 182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2018 年 4 月 10 日,三峰有限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中信环境上述增资事宜。2018 年 4 月 23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二十)2018 年 4 月,第二次股权划转2017 年 8 月 23 日,重庆市国资委同意重庆地产集团将所持三峰有限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地产。2018 年 4 月 25 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股东重庆地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7.825%出资(10,000 万元出资)无偿划转至其控股股东重庆地产。2018 年 4 月 25 日,三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二十一)2018 年 6 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6 月 12 日,三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4 月 30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全体发起人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值出资,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6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D10146 号),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 3,025,191,633.32 元。公司将经审计的母公司账面净资产3,025,191,633.32 元人民币全部投入股份有限公司,其中 1,300,000,000 元人民币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 1,725,191,633.32 元人民币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整体变更过程中全体发起人拟投入净资产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 0652 号),确认公司截至 2018 年 4月 30 日母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 783,840.02 万元。2018 年 6 月 20 日,水务资产出具《关于三峰环境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渝水资发[2018]100 号),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6 月 27 日,三峰有限原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各方股东同意以其在三峰有限所拥有的权益对应的净资产为出资,全额认购股份公司出资,将三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峰有限整体变更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18 年 6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D10151 号),确认公司已按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折股 130,000 万元,剩余 1,725,191,633.32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1.201.240.84
速动比率(倍)1.001.090.70
资产负债率(%)56.3056.5766.7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684.904.63
存货周转率(次)5.516.045.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84769.50108053.90136869.20
净资产收益率(%)14.9411.7112.98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7611.2711.88
基本每股收益(元)0.740.470.43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730.4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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