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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8-11-02
是否核准通过待表决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4102.2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41000.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200.00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4102.20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闫洪嘉
公司注册资本(元)201,301,900 成立日期2007-11-30
主营业务 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1、2007 年 11 月,明冠有限设立公司前身为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由明冠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注册资本 4,000 万港币,均为货币出资,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为江西省宜春经济开发区内,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柔性线路板基材(FCCL)覆盖膜、胶膜、补强板等部件产品及光电业辅料耗用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2007 年 10 月 16 日,明冠集团签署了《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明冠集团出资设立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2007 年 11 月 27 日,宜春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出具了宜外经贸外资字[2007]128 号《关于外资企业“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明冠集团投资设立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2007 年 11 月 30 日,明冠有限取得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赣宜字[2007]0003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 年 11 月 30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900520000420)。2、2008 年 4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08 年 2 月 20 日,宜春鑫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宜春鑫达验字[2008]第 1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1 月 31 日止,明冠有限收到明冠集团缴纳的首期注册资本 600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08 年 4 月 25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3、2008 年 7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08 年 5 月 28 日,宜春鑫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赣宜春鑫达验字[2008]第 6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4 月 28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明冠集团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 1,200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08 年 7 月 23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4、2010 年 2 月,明冠有限更名、变更经营范围等事项2010 年 1 月 10 日,明冠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太阳能背板、柔性电路板基材、覆盖膜及纯胶、电池隔膜、铝塑膜、新型电子元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修改公司章程。2010 年 2 月 8 日,明冠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延期至2010 年 12 月底入资,并修改公司章程。2010 年 2 月 8 日,宜春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出具了宜外经贸外资字[2010]9 号《关于外资企业“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等事项的批复》,同意了上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延期出资等事项。2010 年 2 月 8 日,明冠有限取得江西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赣宜字[2007]0003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0 年 2 月 9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5、2010 年 11 月,明冠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2010 年 10 月 20 日,明冠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明冠集团将其持有的明冠有限 55%的股权(对应 2,200 万港元认缴出资额,0 港元实缴出资额)转让给洪嘉投资。因本次转让的 2,200 万港元出资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 0 港元,实缴出资义务需由洪嘉投资继承,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0 元。2010 年 11 月 2 日,明冠集团与洪嘉投资签订《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2010 年 11 月 15 日,宜春市商务局出具了宜商外资字[2010]67 号《关于同意外资企业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10 年 11 月 15 日,明冠有限取得江西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赣宜字[2007]0003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司类型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2010 年 11 月 16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6、2010 年 12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10 年 12 月 2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0]18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2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洪嘉投资缴纳的第三期注册资本 558.20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 年 12 月 7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 7、2010 年 12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10 年 12 月 9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0]19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9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洪嘉投资缴纳的第四期注册资本 571.16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 年 12 月 13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0]19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13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洪嘉投资缴纳的第五期注册资本 565.20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 年 12 月 14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8、2010 年 12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10 年 12 月 14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0]20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14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洪嘉投资缴纳的第六期注册资本 505.43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0 年 12 月 16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 9、2011 年 6 月,明冠有限第一次增资2011 年 5 月 20 日,明冠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7,186.80 万港元,其中博强投资认缴 3,593.40 万港元,明冠集团认缴 3,593.40万港元。2011 年 5 月 27 日,明冠集团与博强投资签订《增资协议书》,就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约定。2011 年 6 月 3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1]第 07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6 月 1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博强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799.21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1 年 6 月 7 日,宜春市商务局出具了宜商外资字[2011]45 号《关于同意合资企业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上述增资事宜。2011 年 6 月 7 日,明冠有限取得江西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赣宜字[2007]0003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1 年 6 月 7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0、2011 年 6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11 年 6 月 16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1]第 08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博强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79.96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1 年 6 月 24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1、2011 年 7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11 年 7 月 12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1]第 09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6 月 29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博强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09.10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1 年 7 月 14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2、2011 年 7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11 年 7 月 18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1]第 09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止,明冠有限收到博强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81.93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1 年 7 月 18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3、2011 年 7 月,明冠有限增加实缴出资2011 年 7 月 26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宜春正源验字[2011]第 10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7 月 26 日止,明冠有限已经收到博强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23.21 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2011 年 7 月 26 日,明冠有限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4、2011 年 11 月,明冠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2011 年 10 月 13 日,明冠集团与闫洪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明冠集团将其持有的明冠有限 48.21%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5,393.40 万港元,实缴出资额 1,800.00 万港元)以 1 港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闫洪嘉。闫洪嘉为明冠集团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转让系闫洪嘉对明冠有限持股形式的调整,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象征性的 1 港元。2011 年 10 月 13 日,明冠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11 年 10 月 21 日,博强投资出具了《声明》,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了优先受让权。2011 年 10 月 25 日,明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明冠有限注册资本由 11,186.80 万港元变更为人民币 9,419.43 万元,实收资本按实际到资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未实缴出资由闫洪嘉缴足。2011 年 10 月 27 日,宜春市商务局出具了宜商外资字[2011]90 号《关于合资企业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意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公司类型变更为内资企业。2011 年 10 月 29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赣宜春正源验字[2011]第 12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10 月 27 日止,明冠有限注册资本为 9,419.43 万元,实收资本为 6,521.14 万元。2011 年 11 月 2 日,明冠有限在宜春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5、2011 年 11 月,明冠有限第二次增资2011 年 11 月 4 日,明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增鲁证创投、徐沙为明冠有限股东。鲁证创投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对明冠有限增资,其中 767.1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32.8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徐沙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对明冠有限增资,其中 383.6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16.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明冠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0,570.22 万元。2011 年 11 月 4 日,明冠有限及其部分原股东与鲁证创投、徐沙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就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约定。2011 年 11 月 7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赣宜春正源验字[2011]第 13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11 月 7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股东鲁证创投、徐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150.79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1 年 11 月 11 日,明冠有限在宜春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6、2011 年 12 月,明冠有限减资2011 年 11 月 12 日,明冠有限在《宜春日报》刊登了《减资公告》,公告了明冠有限注册资本拟减少至 7,671.93 万元的事项。2011 年 12 月 27 日,明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明冠有限注册资本由 10,570.22 万元减至 7,671.93 万元,减少闫洪嘉认缴的 2,898.29 万元出资。2011 年 12 月 27 日,明冠有限及其股东签署《债务清偿及债务担保的承诺》,承诺明冠有限全部债务的偿还义务由减资后的公司继续承担。2011 年 12 月 27 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赣宜春正源验字[2011]第 14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12 月 27 日止,明冠有限已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898.29 万元。2011 年 12 月 27 日,明冠有限在宜春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7、2011 年 12 月,明冠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11 年 12 月 28 日,明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博强投资将其持有的明冠有限 38.59%的股权以人民币 2,960.34 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予闫洪嘉。2011 年 12 月 28 日,博强投资与闫洪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2011 年 12 月 28 日,明冠有限在宜春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8、2012 年 4 月,明冠有限第三次增资2012 年 4 月 19 日,明冠有限及其部分原股东与久丰投资签订《增资协议》。同日,明冠有限与萍钢实业签订《增资协议》。2012 年 4 月 19 日,明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增萍钢实业、久丰投资为明冠有限股东。萍钢实业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4,000.00 万元对明冠有限增资,其中 902.5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97.4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久丰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2,000.00 万元对明冠有限增资,其中 451.2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48.7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明冠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9,025.80 万元。2012年4月20日,宜春正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赣宜春正源验字[2012]第 3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4 月 20 日止,明冠有限已收到萍钢实业、久丰投资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353.87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2 年 4 月 23 日,明冠有限在宜春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19、2013 年 8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3 年 5 月 8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天健深审(2013)863 号《审计报告》,对明冠有限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明冠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66,074,490.04 元。2013年5月28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广信评报字[2013]第 112 号《评估报告书》,确认于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明冠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94,582,600.00 元。2013 年 7 月 12 日,明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明冠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明冠有限以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66,074,490.04 元为基数,确定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00 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100,000,000.00 股,剩余 66,074,490.04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3 年 7 月 12 日,明冠有限股东闫洪嘉、博强投资、萍钢实业、鲁证创投、久丰投资、徐沙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将明冠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2013 年 7 月 29 日,闫洪嘉、博强投资、萍钢实业、鲁证创投、久丰投资、徐沙等作为发起人共同召开股份公司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等议案。2013 年 7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3]3-2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201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20、2014 年 1 月,发行人第四次增资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博汇银投资向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增资 456.00 万元,其中 152.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30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及其原股东与博汇银投资共同签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就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约定。2014年1月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4]3-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博汇银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2.00 万元,均为货币形式出资。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在宜春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21、2014 年 8 月,发行人第五次增资2014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自然人刁春兰向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增资 1,500.00 万元,其中 313.9794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186.020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及其原股东与刁春兰共同签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就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约定。2014 年 11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4]3-6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4 年 8 月 18 日止,公司已收到刁春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13.9794 万元,均为货币形式出资。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22、2014 年 12 月,发行人第六次增资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及其原股东与甘肃金城、青岛静远、中投建华、辽宁联盟及西藏汇鑫签订《增资协议》,约定甘肃金城、青岛静远、中投建华、辽宁联盟及西藏汇鑫向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合计 4,539.4134 万元。其中,甘肃金城、青岛静远各出资 1,519.5600 万元(其中 268.0000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1,251.56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投建华出资 840.2940 万元(其中 148.2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692.09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辽宁联盟出资 599.9994万元(其中 105.8200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494.179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西藏汇鑫出资 60.0000 万元(其中 10.5820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49.41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增资事项。截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增资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800.6020 万元,均为货币形式出资。本次出资经江西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赣宜审会(验)字[2018]第 070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23、2015 年 4 月,发行人第七次增资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自然人吴昊天、文菁华向发行人以货币方式增资合计 6,000.00 万元。其中,吴昊天出资 2,500.00万元(其中 4,333,301 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20,666,699 元计入资本公积),文菁华出资 3,500.00 万元(其中 6,066,621 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28,933,379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其原股东及吴昊天、文菁华等签订《增资协议》,就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约定。截至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增资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39.9922 万元,均为货币形式出资。本次出资经江西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赣宜审会(验)字[2018]第 071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24、2016 年 7 月,发行人第四次股权转让2016 年 7 月 20 日,萍钢实业与自然人周悦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约定萍钢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 万股股份作价 3,174 万元转让给周悦。同日,萍钢实业与自然人林文伟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约定萍钢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 万股股份作价 3,174 万元转让给林文伟。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820172016
流动比率(倍)2.392.372.96
速动比率(倍)2.061.992.68
资产负债率(%)39.8341.7028.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912.531.37
存货周转率(次)6.756.49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5655.169341.84-2233.24
净资产收益率(%)17.479.136.35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5.717.395.58
基本每股收益(元)0.720.300.21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640.2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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