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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华体育—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8-05-18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20-08-20
拟发行股数(万股) 50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1314.7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5000.00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并结合当时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
法定代表人张维建
公司注册资本(元)411,499,000 成立日期1996-10-10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为室内健身器材、室外路径产品和展示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1、1996 年 10 月,泉州舒华有限设立1996 年 10 月,香港华虹贸易投资设立泉州舒华健身器材用品有限公司。1996年 9 月 20 日,泉州市鲤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创立独资企业“泉州舒华健身器材用品有限公司”项目章程的批复》(泉鲤经贸[1996]608 号),同意香港华虹贸易投资创办外商独资企业“泉州舒华健身器材用品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250 万港元,其中现汇 151 万港元,引进先进而适用的全新机器 99 万港元,出资期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个月内缴资 50%,其余一年内缴清。 1996 年 9 月 25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为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府泉字[1996]0355 号)。 1996 年 10 月 10 日,泉州舒华有限领取了注册号为“企独闽泉总字第 00521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 年 3 月 14 日,福建省晋江审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事宜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报告》([98]晋审所验外字第 53 号),确认截至1998年3月14日泉州舒华有限已收到香港华虹贸易全部出资款2,699,938.89港元,出资方式为实物出资。由于此次出资的实物资产未经评估机构评估,2014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控股股东舒华投资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对该部分出资进行了夯实,出资金额依据泉州舒华有限设立时的汇率计算,出资金额为 2,674,250.00 元。天健会计师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出具了文号为天健验[2016]3-31 号的验资复核报告,对该部分出资进行了专项复核。 2、1999 年 7 月,泉州舒华有限更名为福建舒华有限、增资 550 万港元1999 年 6 月 10 日,泉州舒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1)泉州舒华健身器材用品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增加投资总额 750 万港元,增加注册资本 550 万港元;(3)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跑步机、按摩机、健身器材系列、体育用品、运动服装及鞋。 1999 年 6 月 18 日,泉州市鲤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同意“泉州舒华健身器材用品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扩大经营范围的批复》(泉鲤外经贸[1999]112 号),同意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增加 550万港元(其中现汇 222 万港元,全新机器设备 328 万港元)。 1999 年 6 月 24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为泉州舒华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字[1996]C0355 号)。 1999 年 7 月 28 日,泉州舒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泉州舒华有限名称变更为“福建舒华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 万港元。 2001 年 11 月 8 日,经福建舒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增资 550 万港元全部变更为以现汇形式出资。2001 年 11 月 20 日,泉州市鲤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构成的报告》(泉鲤外经贸[2001]195 号),批准出资方式变更。 2002 年 2 月 6 日,泉州名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泉名会所外验 I[2002]042 号),经审验,截至 2001年 12 月 31 日,香港华虹贸易以货币形式已缴纳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550 万港元。 2004 年 3 月 17 日,泉州舒华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4 年 7 月,福建舒华有限增资 4,200 万港元2004 年 6 月 20 日,福建舒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4,200 万港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 万港元增加至 5,000 万港元。 2004 年 6 月 29 日,泉州市鲤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复》(泉鲤外经贸[2004]139 号),同意公司此次增资额 4,200 万港元全部以现汇投入,在变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认缴 15%,其余在三年内缴清。2004 年 7 月 7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福建舒华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泉外资字[1996]0355 号)。 2004 年 7 月 5 日,福建舒华有限取得了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 年 8 月 2 日,福建舒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变更本次投资构成。 2004 年 8 月 18 日,泉州市鲤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构成的批复》(泉鲤外经贸[2004]163 号),同意本次增资 4,200 万港元的投资构成变更为:现汇 4,116 万港元,机器设备 84 万港元。 2005 年 3 月 14 日,泉州泉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泉联会外验字[2005]第 013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已收到香港华虹贸易缴纳的新增第一期出资 6,349,600 港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5 年 3 月 23 日,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福建舒华有限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5 年,福建舒华有限股权转让及实缴出资情况2005 年 6 月 20 日,福建舒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香港华虹贸易将持有公司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香港舒华实业(香港舒华实业为张维建于 2004 年 10 月20 日在香港投资成立的独资公司)。 同日,香港华虹贸易与香港舒华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香港华虹贸易持有的福建舒华有限 100.00%的股权,实缴出资额 1,434.96 万港元,以1,434.96 万港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舒华实业,对于公司注册资本中香港华虹贸易未缴纳的 3,565.04 万港元部分由香港舒华实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2005 年 7 月 21 日,泉州市鲤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泉鲤外经贸[2005]109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5 年 7 月 28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福建舒华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泉外资字[1996]0355 号)。 2005 年 8 月 2 日,福建舒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6 年 5 月 10 日,泉州市鲤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变更法定地址的批复》(泉鲤外经贸[2006]36 号),同意公司法定地址变更为“晋江市池店仕春工业区”。2006 年 5 月 17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福建舒华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泉外资字[1996]0355 号)。2006 年 5 月 30 日,福建舒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6 年 6 月 27 日,福建舒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将福建舒华有限的投资构成变更为:现汇 4,750 万港元,实物资产 250 万港元。2006 年 7 月 4 日,晋江市商务局出具《晋江市商务局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构成的批复》(晋商外[2006]265 号),批准上述变更。 5、2007 年 4 月,福建舒华有限增资 200 万港元2007 年 2 月 1 日,福建舒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香港舒华实业以货币形式增资 200 万港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港元增加至 5,200 万港元。 2007 年 2 月 9 日,晋江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补充章程的批复》(晋商外[2007]55 号),同意此次增资。2007 年 2 月20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福建舒华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泉外资字[1996]0355 号)。 2007 年 3 月 16 日,泉州泉联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事宜出具《验资报告》(泉联会外验字[2007]第 015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3 月 12 日,本次新增200 万港元出资额全部到位。 2007 年 4 月 11 日,福建舒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09 年 9 月,福建舒华有限增资 600 万港元,公司名称变更为舒华(中国)有限公司2009 年 6 月 23 日,福建舒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舒华实业以货币增资 600 万港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5,200 万港元增加至 5,800 万港元;公司名称变更为“舒华(中国)有限公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晋江市商务局向泉州市外经贸局出具《关于“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请示》(晋商外[2009]188 号),2009 年 7 月8 日,泉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泉外经贸资[2009]57 号),同意此次增资,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舒华(中国)有限公司”。2009 年 8 月 5 日,晋江市商务局向福建舒华出具了《关于转发〈泉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同意福建省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的通知》(晋商外[2009]250 号)。 2009 年 7 月 14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福建舒华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泉外资字[1996]0355 号)。 2009 年 9 月 14 日,泉州泉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泉联会外验字(2009)第 018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9 月 3 日,已收到香港舒华实业缴纳的新增出资额 600 万港元。 2009 年 9 月 23 日,福建舒华有限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针对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延期出资和改变出资方式的情形,2010 年 7 月 13 日和 2010 年 10 月 27 日,舒华有限分别向晋江市商务局和泉州市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做出了说明,晋江市商务局和泉州市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对公司出资到位事宜进行了确认:截至 2009 年 9 月公司注册资本 5,800 万港元全部出资到位,公司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持续有效。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1 年 1 月 19 日出具《证明》,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公司设立以来一直合法存续、正常经营,未受到处罚。 7、2012 年,舒华有限经营范围变更、股权转让(1)经营范围变更2012 年 1 月 9 日,舒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他展示用品;从事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他展示用品、机电产品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2012 年 1 月 11 日,晋江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同意“舒华(中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晋经贸外[2012]18 号),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2012 年 2 月 14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舒华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泉外资字[1996]0355 号)。 (2)股权转让 2012 年 9 月 20 日,香港舒华实业分别与舒华投资和张维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舒华实业将所持舒华有限 90.00%的股权(出资额 5,220 万港元)以 5,220.00 万港元的价格转让给舒华投资,将所持舒华有限 10.00%的股权(出资额 580 万港元)以 580 万港元的价格转让给张维建。同日,舒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该等股权转让。 2012 年 9 月 24 日,晋江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同意“舒华(中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晋经贸外[2012]259 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及公司类型变更,转让后舒华有限的企业类型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2 年 9 月 29 日,泉州市久益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泉久瑞内验字(2012)第 QH127 号),经审验,舒华有限的原注册资本 5,800万港元在变更为内资企业后变更为人民币 59,325,547.64 元,截至 2012 年 9 月 28日,舒华有限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9,325,547.64 元,其中舒华投资出资53,392,992.88 元,张维建出资 5,932,554.76 元。 2012 年 10 月 16 日,舒华有限就上述变更事宜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8、2013 年 6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3 年 6 月 1 日,舒华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3]审字 C-211 号),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舒华有限净资产 204,981,080.91 元为基础,扣除应付股利 30,000,000.00 元后的净资产 174,981,080.91 元折合为 60,75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3 年 5 月 17 日,联合中和对舒华有限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舒华(中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CPV 福建联合中和狮评字(2013)第 036 号),确认截至 2012 年 12月 31 日,舒华有限(母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89,215,588.56 元,评估增值率 41.09%。 2013 年 6 月 15 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闽华兴所[2013]验字 C-009 号),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6 月 15 日,各发起人均已缴足出资。 2013 年 6 月 16 日,舒华股份发起人舒华投资、张维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同日,舒华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3 年 6 月 27 日,舒华股份取得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5050040004206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5 年 9 月,舒华股份股权转让及解除2015 年 6 月 10 日,舒华投资分别与李跃富和王良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舒华投资将其持有的舒华股份 6.0%的股权以 6,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跃富;舒华投资将其持有的舒华股份 5.5%的股权以 6,0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良星。上述协议均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款需在协议签定之后 60 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舒华投资,如果李跃富和王良星未能按约定时限支付股权转让款,舒华投资有权解除本次《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股权受让方李跃富、王良星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向舒华投资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2015 年 8 月 10 日,舒华投资和李跃富、王良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根据该协议,舒华投资与李跃富、王良星于 2015 年 6 月 10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解除,该等受让方自始不享有转让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该股权转让交易未实际完成。 2015 年 6 月 10 日,张维建与苏吉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维建将其持有的舒华股份 2.5%的股权以 2,7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吉生。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款需在此协议签定之后 60 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张维建,如果苏吉生未能在约定时限内支付股权转让款,张维建有权解除本次《股权转让协议》。 2015 年 8 月 10 日,张维建和苏吉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根据该协议,张维建和苏吉生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自2015 年 8 月 10 日解除,由于股权受让方苏吉生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该受让方自始不享有转让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该股权转让交易未实际完成。 10、2015 年 9 月,舒华股份增资至 7,063.9535 万元2014 年 9 月 26 日,林芝安大、金石灏汭、海宁嘉慧分别(以下简称“出资人”)与舒华股份签订《关于舒华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分别以货币形式认购舒华股份 6,600 万元、4,400 万元和 4,400 万元附转股条件的债权。《投资协议》约定: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根据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的净利润数,各方有权根据以下三种情况选择债权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公司的股权,一、若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则双方同意将出资人持有的公司债权全部转换为公司股份;二、若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低于 1 亿元但不低于 8,000 万元,则出资人经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债权转换为公司股份,剩余未转换公司股份的债权对应的金额则由公司退还给出资人;三、若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低于 8,000 万元,则出资人可以选择是否将持有公司的部分债权转换为公司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若出资人选择不转换为公司股份,则公司应退还出资人认购债权对应的出资额及相应的利息。 根据天健会计师深圳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舒华股份 2014 年净利润达到了《投资协议》约定的转股条件。2015 年 7 月 23 日,联合中和出具《舒华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股权项目债权资产价值分析评估报告书》(CPV 福建联合中和狮评字(2015)第 082 号),对林芝安大、金石灏汭、海宁嘉慧拟进行债权转股权而涉及的对应公司的债权价值进行评估,确认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三个主体持有对公司的债权价值为 15,400.00 万元,其中林芝安大为 6,600.00 万元、金石灏汭为 4,400.00 万元、海宁嘉慧为 4,400.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林芝安大以其持有的公司的债权人民币 6,600.00 万元折合为公司股份 423.8373 万股,即新增注册资本423.8373 万元;同意海宁嘉慧以其持有公司的债权人民币 4,400.00 万元折合为公司股份 282.5581 万股,即新增注册资本 282.5581 万元;同意金石灏汭以其持有公司的债权人民币 4,400.00 万元折合为公司股份 282.5581 万股,即新增注册资本 282.5581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15.57 元/股,此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7,063.9535 万元。 2015 年 9 月 8 日,舒华股份就上述变更事宜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2015年 12 月 8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187 号),验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出资到位。 11、2015 年 12 月和 2016 年 1 月,舒华股份股权转让2015 年 12 月 26 日和 2016 年 1 月 15 日,股东张维建与其子张锦鹏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 1,518,750 股和 1,139,062 股的股份均以 1.00元的价格转让给张锦鹏。 2016 年 1 月 15 日,舒华投资与张锦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公司 238,409 股的股份以 1.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张锦鹏。 12、2016 年 2 月,舒华股份增资2016 年 2 月 1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0,639,535 元增加至 70,649,535 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海宁嘉慧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价格为 18.68 元/股。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与海宁嘉慧和张维建共同签署了《关于舒华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向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6 年 4 月 5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40 号),经审验,海宁嘉慧以货币出资 186,800 元,其中 1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溢价部分 176,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3、2016 年 8 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2016 年 7 月 29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舒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5904 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股票以协议转让方式正式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舒华股份”,股份代码为 839064。公司挂牌后相关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14、2016 年 11 月,舒华股份增加注册资本2016 年 10 月 12 日,舒华股份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75,850,459.00元,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6,499,994元。 2016 年 11 月 2 日,天健会计师就上述转增事宜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7 日,本次出资全部到位,注册资本增加至 346,499,994 元。 2016 年 11 月 10 日,舒华股份就上述变更事宜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15、2016 年 11 月,舒华股份定向发行股票2016 年 9 月 29 日,舒华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拟定向发行不超过 15,000,000 股股票,每股价格为 6.60 元。 2016 年 10 月 15 日,舒华股份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上述股票发行方案。 2016 年 11 月 3 日,舒华股份与海宁沣泰签订了《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2016 年 11 月 9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51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舒华股份已收到海宁沣泰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4,999,006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3,994,433.60 元。 2016 年 12 月 26 日,舒华股份就上述变更事宜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16、2017 年 9 月经营范围变更、2018 年 1 月更名为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2017 年 9 月 15 日,舒华股份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章程条款相应修改的议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体育组织活动;体育场馆活动;体育健身活动;其他体育活动;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他展示用品、机电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体育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健身器材安装及售后维修、维护等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2017 年 9 月 28 日,舒华股份向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12 月 27 日,舒华股份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为“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18 年 1 月 22 日,舒华股份向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8 年 2 月 5 日起,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简称由“舒华股份”变更为“舒华体育”。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2.041.731.20
速动比率(倍)1.321.290.87
资产负债率(%)29.1235.8545.0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215.204.92
存货周转率(次)3.654.194.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0852.7114842.1018280.28
净资产收益率(%)8.9912.6317.64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9512.0415.62
基本每股收益(元)0.280.380.41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50.3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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