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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7-11-24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8-08-21
拟发行股数(万股) 1666.67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53849.74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666.67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吴仁荣
公司注册资本(元)135,478,400 成立日期2000-02-18
主营业务 专注于药用辅料及合成润滑基础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1、2000年2月,威尔有限成立威尔有限由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及周国华6人于2000年 2 月 18 日共同出资设立,其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10 万元。其中,各股东分别出资人民币8.35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2000 年 2 月 17 日,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鼎验(2000)3-020号),截至 2000年2月17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1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0年2月18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设立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设立登记。2、2002年11 月,第一次增资2002年8月15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10万元增加至15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90万元。其中,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及周国华分别增资15.81万元。新增吴荣文为公司股东,吴荣文出资6.04万元。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增资或出资。2002年10月25日,南京中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中诚信会验字(2002)第 154号),截至 2002年10月22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100.9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2年11月6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3、2003年12月,第二次增资2003 年 10 月 15 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1万元增加至5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50万元。其中,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及周国华分别增资56万元,吴荣文增资14万元。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增资。 2003 年 10 月 30 日,南京中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中诚信会验字(2003)第 236号),截至 2003年10月29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35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3年12月2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4、2004年3月,第三次增资2004年3月16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1万元增加至1,0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和周国华分别以货币资金增资 80 万元,吴荣文以货币资金增资20万元。2004 年 3 月 19 日,南京中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中诚信会验字(2004)第040号),截至2004年3月16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4年3月22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5、2004年5月,第四次增资2004年4月29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1万元增加至1,1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和周国华分别增资16万元,吴荣文增资4万元。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增资。根据银行回复的《银行询证函》,截至2004年4月27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此次变更后威尔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1,101万元。2017 年 9 月 2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7NJA10198 号),截至 2004 年 4 月 29 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4年5月19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6、2004年10月,第五次增资2004年6月10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101万元增加至1,3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和周国华分别增资32万元,吴荣文增资8万元。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增资。根据银行出具的《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截至2004年6月22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此次变更后威尔有限实收资本变更为1,301万元。2017 年 9 月 2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7NJA10199 号),截至 2004 年 6 月 22 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4年10月11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7、2004年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六次增资2004年11月1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周国华将其所持有的威尔有限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吴仁荣。2004 年 11 月 4 日,周国华与吴仁荣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周国华将其持有的威尔有限全部出资额208.16万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08.16万元,占威尔有限总注册资本的16.00%)转让给吴仁荣。2004年11月5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301万元增加至2,0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其中,吴仁荣增资 143.96 元,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分别增资 112 万元,吴荣文增资48.01万元。同时,同意新增贾建国、洪诗林两名股东,贾建国出资40.02万元,洪诗林出资20.01万元。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增资或出资。2004 年 11 月 12 日,南京金石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宁金会验字(2004)第 071号),截至 2004年11月5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4年11月15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8、2006年3月,第七次增资2006 年 3 月 5 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资本由2,001万元增加至2,25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57万元。其中,吴仁荣增资71.96万元,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分别增资41.12万元,吴荣文增资 12.85 万元,贾建国增资 5.14 万元,洪诗林增资 2.57 万元。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增资。2006年3月13日,南京应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应天验字(2006)3 号),截至 2006 年 3 月 13 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257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6年3月16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9、2008年2月,第八次增资2007 年 10 月 17 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258万元增加至2,65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其中,吴仁荣增资112 万元,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沈九四分别增资64万元,吴荣文增资20万元,贾建国增资8万元,洪诗林增资4万元。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增资。2007年10月18日,江苏华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嘉验字(2007)016号),截至2007年10月17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2008 年 2 月 4 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10、2009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09年2月20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吴仁荣将其所持有的13.2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群。2009 年 2 月 23 日,吴仁荣与吴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吴仁荣将其持有的威尔有限13.29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3.29万元,占威尔有限总注册资本的0.50%)转让给吴群。2009年4月15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11、2009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09年4月24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沈九四将其所持有的132.9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仁荣。2009 年 4 月 25 日,吴仁荣与沈九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沈九四将其持有的威尔有限132.90万元出资额(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32.90万元,占威尔有限总注册资本的5.00%)转让给吴仁荣。2009年6月11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12、2016年5月,第九次增资2016 年 5 月 8 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658 万元增加至 4,11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460 万元。其中,吴仁荣增资0.93万元,高正松、陈新国和唐群松分别增资233.60万元,沈九四增资160.60万元,吴荣文增资73万元,贾建国增资29.20万元,洪诗林增资14.60万元,吴群增资 7.30 万元。新增南京舜泰宗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舜泰宗华出资473.57万元。所有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增资或出资。2016年5月19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2016 年 9 月 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NJA10195 号),截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1,46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13、2016年6月,第十次增资2016年5月25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118万元增加至4,575.5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57.56万元。其中,新增江苏高投创新中小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润信鼎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无锡润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2016年6月13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威尔有限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威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2016 年 9 月 9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NJA10196 号),截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威尔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此次新增注册资本457.56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14、2017年4月,威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7 年 3 月 7 日,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威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 7 日,威尔有限 14 名股东签订发起人协议。2017年3月25日,威尔有限14名股东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同意以2016年11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19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7 年 3 月 2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7NJA10111号),确认截至2017年3月25日,威尔药业(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11 月30日威尔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019 年 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700 股,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公司股票代码603351,股票简称“威尔药业”。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02019
流动比率(倍)1.101.634.14
速动比率(倍)0.761.253.56
资产负债率(%)24.7620.5814.8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418.459.82
存货周转率(次)5.814.215.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153.689330.4412969.41
净资产收益率(%)7.567.9113.81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356.8913.70
基本每股收益(元)0.760.771.00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740.7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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