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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其他市场 申报披露日期2020-09-28
是否核准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4852.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69791.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4852.00
保荐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毕胜民
公司注册资本(元)165,540,000 成立日期2001-10-19
主营业务 以镁质耐火材料为主的镁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简介 一、发行人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海城市东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1 年 10 月,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2016 年 3 月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改制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00 万元,改制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30 万元。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海城市东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19 日经海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公司设立时住所为海城市毛祁镇山后村,法定代表人为毕胜民,注册资本 50 万元,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电熔镁、电熔铬、耐火砖、耐火材料、冶金炉料、非金属矿产品、建材”。 2001 年 10 月 15 日,毕胜民、李连梅设立海城市东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其中,毕胜民以货币出资 40 万元,李连梅以货币出资 10 万元。 2001 年 10 月 15 日,海城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诚信验字[2001]第 112 号),截至 2001 年 10 月 15 日,海城东和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东和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3 月 4 日,东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0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2016]京会审字第 70000003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7,958.27 元,股东前期投入形成的资本公积 5,000,000 元,母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90,462,041.73 元。2016 年 2 月 22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东和有限整体变更股份公司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55000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东和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17,392,131.66 元。 2016 年 3 月 10 日,东和新材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90,462,041.73 元按 1.0018:1 共计折股 9,03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162,041.73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整体变更经兴华会计师审验,并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 70000003 号)。 2016 年 3 月 15 日,股份公司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鞍山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210300732307497N)。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8 年 4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定向增发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东和新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公司定向增发的相关议案。2017 年 10 月 31 日,东和新材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公司定向增发的相关议案。公司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9 名投资者共计发行股票 1,683 万股,发行价格为 3.00 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1,670.00 万元增加至 13,353.00 万元,本次定向发行共募集资金 5,049 万元。 兴华会计师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出资情况进行审验,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2017]京会兴验字第 70000001 号),截止 2017 年 12 月 8日止,公司已收到新老股东缴纳的认缴股款合计 5,049.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683.00 万元,其余款项共 3,366.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8 年 1 月 1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51 号);2018 年 3月 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107000010340)。2018 年 4 月 4 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 2、2019 年 1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定向增发 2018 年 10 月 28 日,东和新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员工》《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2018 年 11 月 10 日,东和新材召开 2018 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员工议案》。董事会提名 39 人为核心员工,公示期满后,公司全体员工对核心员工认定没有异议。2018 年 11 月 15 日,东和新材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股票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定核心员工的共计 46 人发行股票 1,201 万股。该次发行是为稳定公司管理、业务团队,发行价格综合考虑激励目的、公司所处行业、每股净资产等多方面因素,确定的发行价格为每股 1.00 元,共募集资金 1,201 万元,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353.00 万元增加至 14,554.00 万元。 兴华会计师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出资情况进行审验,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出具《验资报告》([2018]京会兴验字第 11010003 号),截止 2018 年 11 月 27日,公司已收到毕胜民、毕德斌等 46 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201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201.00 万元。2019 年 1 月 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4364 号);2019 年 2月 2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107000012370)。2019 年 1 月 21 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 3、股份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20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停牌),股份公司共有 218 名股东,其中,214 名股东为自然人,2 名股东为有限公司,2 名股东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合伙企业股东及法人股东均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取得公司股权。公司 2 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均已办理基金登记,深圳鑫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编号为 SLJ275,宁波冀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编号为 ST8242。发行人 2 名法人股东不存在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不需要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12020
流动比率(倍)2.092.091.82
速动比率(倍)1.451.451.31
资产负债率(%)30.1730.1733.1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086.085.52
存货周转率(次)3.003.002.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8693.188693.186946.34
净资产收益率(%)15.4215.4212.28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2714.2711.44
基本每股收益(元)0.640.640.44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600.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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