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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派格—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7-12-29
是否核准通过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2018-12-04
拟发行股数(万股) 4259.61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20419.87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4259.61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
法定代表人李纪玺
公司注册资本(元)508,435,400 成立日期2011-07-29
主营业务 供水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及智慧水务管理平台系统的研发、搭建和运维。
简介 1、有限公司阶段(2011年7月-2015年11 月)(1)威派格有限设立(2011年7月)威派格有限系法人股东威海沃德中信和自然人股东李志坚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坚,设立时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经营范围为:在环保设备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批兼零;普通机电设备维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11 年 7 月 7 日,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新沃验字(2011)第 YP0332 号)审验,截至 2011 年 7 月 4 日止,威派格有限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2017年9月18日,瑞华事务所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17]01460033号),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确认。2011年7月29日,威派格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3000914302)。(2)威派格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11年12月)2011 年 12 月 13 日,威派格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威海沃德中信转让其持有的 70.00%股权,其中 68.00%的股权转让给孙海玲、2.00%的股权转让给李书坤;李志坚将其持有的 30.00%股权转让给孙海玲。同日,威海沃德中信、李志坚分别与孙海玲、李书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原出资额作价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孙海玲为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纪玺的配偶,李书坤系李纪玺的父亲。2011 年 12 月 22 日,威派格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换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威派格有限第一次增资(2012年7月)2012年7月2日,威派格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450.00万元全部由法人股东上海滨特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滨特”)以货币出资。2012 年 7 月 10 日,上海东睿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会验2(2012)第0812号)审验,截至2012年7月3日,威派格有限已收到上海滨特以货币出资1,450.00万元。2017年9月18日,瑞华事务所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17]01460033号),对本次验资进行了复核确认。2012年7月17日,威派格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换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威派格有限第二次增资(2012年11 月)2012 年 10 月 10 日,威派格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500.00万元由孙海玲、李书坤以其所持的北京威派格100%的股权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威派格成为威派格有限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11月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对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威派格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2013年10月)2013 年 10 月 14 日,威派格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上海滨特将其持有股权转让,其中28.42%的股权转让给孙海玲,0.58%的股权转让给李书坤。同日,上海滨特分别与孙海玲、李书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原出资额作价转让。2013 年 10 月 23 日,威派格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换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威派格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15年6月)2015年6月29日,威派格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孙海玲将其持有股权转让,其中9.00%的股权转让给威淼投资、2.00%的股权转让给威罡投资、2.00%的股权转让给王学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时,威淼投资和威罡投资为实际控制人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同日,孙海玲分别与威淼投资、威罡投资、王学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孙海玲将其所持有的9.00%股权对应450.00万元出资额,作价4,500.00万元转让给威淼投资;将其所持有的 2.00%股权对应 100.00 万元出资额,作价 1,000.00万元转让给威罡投资;将其所持有的 2.00%股权对应 100.00 万元出资额,作价1,000.00万元转让给王学峰。2015年6月30日,威派格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威派格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2015年8月)2015年8月25日,威派格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孙海玲将其持有的 75.00%股权转让给李纪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孙海玲与李纪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孙海玲将公司75.00%的股权作价3,750.00万元转让给李纪玺。孙海玲和李纪玺为夫妻关系,本次股权转让系夫妻之间内部调整持股比例。2015年8月27日,威派格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股份公司阶段(2015年12月至今)(1)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5年12月)2015 年 11 月 18 日,威派格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以经瑞华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01460369号)审计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净资产 68,633,010.96 元为基础,折股 50,000,000 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威派格有限整体变更后更名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 18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威派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644号),截至 2015年9月30日,威派格有限的净资产评估结果为31,527.24万元。2015年12月3日,公司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和《公司章程》。2015年12月29日,瑞华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01460038号),对上述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确认。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领取了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91928139)。 因瑞华会计师对发行人 2012 年股权增资时的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科目进行审计调整,使得截至股改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时的公司净资产审计值相应调整为 8,005.16 万元,2017 年 9 月,瑞华事务所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确认调整后净资产余额仍大于原净资产余额,上述调整不影响威派格有限股改时净资产折股的实收到位。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1月10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整体变更有关事宜进行调整的议案》,对上述股改时的净资产调整事项进行确认。2017年11月10日,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上述股改时的净资产调整事项进行确认,并同意根据调整后的净资产余额对《发起人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其中计入发行人的股本总数保持不变,计入资本公积金额相应变更为30,051,592.97元。(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6年4月)2015年12月15日和2015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等挂牌相关议案。2016年4月25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3277 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3)威派格第一次增资(2016年11 月)2016年9月29日,威派格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5,000.00万股为基数,以盈余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40股,共计转增1,200.00 万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20 股,共计转增 1,600.00万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3.40股,共计送红股26,70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34,500.00万元。2016年10月17日,瑞华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460028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17日,威派格已将资本公积1,600.00万元,盈余公积1,2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6,700.00万元,合计29,500.00万元转增股本。2016年11月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4)威派格第二次增资(2016年12月)2016年10月10日,威派格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此次发行相关事宜。2016年10月31日,瑞华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第01460029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威派格已收到上海金浦缴纳的投资款50,328,600.00 元、王狮盈科缴纳的投资款 50,016,000.00 元、盈科盛达缴纳的投资款33,177,280.00元、盈科盛隆缴纳的投资款33,177,280.00元、盈科盛通缴纳的投资款33,177,280.00元,合计199,876,44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注册资本38,364,000.00元,资本公积161,512,440.00元。2016年12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5)威派格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情况(6)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17年9月)2017年8月11日和2017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17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738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8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120212020
流动比率(倍)2.192.192.93
速动比率(倍)1.981.982.70
资产负债率(%)44.1344.1340.6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31.731.82
存货周转率(次)3.393.393.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4475.65-4475.6520652.31
净资产收益率(%)14.7914.7914.00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3513.3512.60
基本每股收益(元)0.470.470.40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420.4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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