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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的美—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20-09-30
是否核准通过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1734.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1121.5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734.00
保荐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袁艳萍
公司注册资本(元)52,000,000 成立日期2009-01-08
主营业务 专注于 LED 线性照明细分领域,以线性照明光源为核心,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线性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简介 (一)有限公司的成立乐的美有限系何平和钟华莲于 2009年 1月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万元,其中,何平以货币出资 68万元认缴 68万元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为 68%;钟华莲以货币出资 32万元认缴 32万元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为 32%。 2009年 1月,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乐的美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610380482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 2008年 12月深圳东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东海验字[2008]69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年 12月 22日,乐的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二)有限公司成立后的主要股权变动情况 1、2014年 9月,何平转让股权给袁艳萍何平和袁艳萍于 2012年 8月离婚并办理完毕离婚手续,但未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014年 8月,袁艳萍与何平签署了《财产分配协议》,并正式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其中,何平将其所持乐的美有限 6%的股权即 186万元的出资额以 1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袁艳萍。 2014年 9月,乐的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何平将其所持乐的美有限 6%的股权即 186万元的出资额以 1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袁艳萍,袁艳萍已经向何平支付股权转让款。乐的美有限就该次股权转让进行了章程修订。 2014年 9月,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该次变更。 2、2015年 5月,股权转让2015年 5月,乐的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 (1)股东袁艳萍将其持有对乐的美有限 77.50万元的出资(出资比例为 2.5%)以 7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袁灵; (2)股东袁泉峰将其对乐的美有限 806万元的出资(出资比例为 26%)以 80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袁汝平; (3)股东袁泉峰将其对乐的美有限 31万元的出资(出资比例为 1%)以 3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袁灵。袁汝平、袁灵无实际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2015年 5月,上述股东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2015年 5月,乐的美有限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5年 6月,乐的美有限增资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2015年 6月,乐的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乐的美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100万元增加至 3,87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杨杰出资 1,000万元认缴 387.5万元的注册资本,乐的美投资出资 1,000万元认缴 387.5万元的注册资本,溢价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根据该次股东会决议,杨杰和乐的美投资与原有股东袁汝平、袁泉峰、袁艳萍、袁灵和钟华莲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 2015年 6月,乐的美有限办理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584号),截至 2015年 6月 29日止,乐的美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 (三)股份公司的设立2015年 8月,乐的美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乐的美有限以截至 2015年6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69,814,520.20元为基础,按照 1.4:1的比例折合 5,000.00万股,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国友大正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 272C 号《深圳市乐的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年 6月 30日,乐的美有限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6,981.45万元,评估值为 7,088.42万元,评估增值 106.97万元,增值率 1.53%。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585号《验资报告》,公司以有限公司变更基准日 2015年 6月 30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作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0,000.00元。 2015年 8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各发起人同意深圳市乐的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经审计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的净资产人民币 69,814,520.20元以 1.4:1的比例折股 50,000,000.00股,其余净资产人民币19,814,520.2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各股东签署了《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 9月,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乐的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837905222的《营业执照》。 (四)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2017年 11月,第一次股票发行2017年 4月,乐的美在股转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计划发行不超过 3,000,000股,募集资金 18,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 5月,乐的美在股转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0万股(含 3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00.00万元(含 1,800.00万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 6.00元/股。 2017年 10月,乐的美在股转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2017年 12月,股转系统协议转让2017年 12月,杨杰通过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系统以 6.00元/股的价格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乐的美 3.85%(合计 200.00万股)的股份转让给共青城和辉。 4、2018年 4月,在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因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2018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了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并于同日发布了《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2018年 4月 9日,公司向股转系统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同日获受理。 2018年 4月 19日,股转系统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410号),同意乐的美股票自 2018年 4月 23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8年 4月 23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5、2018年 12月,股份转让2018年 12月,袁汝平与郑耀英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袁汝平将其持有的乐的美 5.00%的股份(合计 260.00万股)以 2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耀英。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2020202019
流动比率(倍)4.154.153.95
速动比率(倍)3.703.703.43
资产负债率(%)19.3419.3420.8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3.6013.6017.01
存货周转率(次)4.374.37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5009.725009.724698.34
净资产收益率(%)21.9521.9527.31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9.2719.2724.61
基本每股收益(元)0.830.830.85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730.7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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