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app
首页 > 股票 > 新股 > 新股预披露一览表 - 证券之星 > 前程股份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前程股份—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7-10-13
是否核准通过待表决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14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49032.87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1400.00
保荐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李晨
公司注册资本(元)42,000,000 成立日期2005-12-08
主营业务 各类家居用品的设计与销售,是一家集设计服务、供应链整合及产品销售为一体的创新型家居用品综合提供商。
简介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1)有限公司成立(2005 年12 月,注册资本200 万元)2005 年12 月8 日,有限公司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核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62703259):公司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港金融大厦22楼B1 号;法定代表人:徐笑阁;注册资本人民币200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2006 年5 月,注册资本500 万元)2006 年4 月17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0 万元增加至500.00 万元。此次增资的价格为每 1.00 元出资作价1.00 元,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具体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前程进出口出资90.00 万元,徐笑阁出资105.00万元,应朝虹出资30.00 万元,邵行波出资21.00 万元,王佳出资21.00 万元,蔡辉出资15.00 万元,任小青出资9.00 万元,潘春阳出资6.00 万元,何啸出资3.00 万元。本次增资经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 2006 年5 月24 日出具天宏验报字[2006]059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6 年5 月23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0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2006 年5 月25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对本次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3)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2007 年2 月,注册资本1,000 万元)2007 年1 月30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中的50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完成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 万元。2007 年2 月1 日,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宏验报字[2007]012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7 年2 月1 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5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2007 年2 月6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对上述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4)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 年7 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2008 年6 月29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前程家居进出口有限公司;一致同意股东徐笑阁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5.00%的股权转让给李晨,邵行波将持有的有限公司3.00%股权转让给李晨。2008 年7 月15 日,转让方徐笑阁、邵行波分别与受让方李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均为每1.00 元出资额作价1.00 元。 (5)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2009 年2 月,注册资本1,000 万元)2009 年1 月31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宁波前程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00%的股权转让给李晨、蔡辉等14 位自然人;一致同意股东应朝虹将持有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任凯。同日,转让方宁波前程进出口有限公司、应朝虹分别与受让方李晨、蔡辉等14 位自然人、任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均为每1.00 元出资额作价1.00 元。 (6)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2009 年5 月,注册资本1,000 万元)2009 年5 月10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余耶利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20%的股权转让给李晨;同意股东周丹、童林芳、翁文斌、邵雄鹰、邬桂玉、黄翌峰、孙帅分别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0.20%的股权,合计为有限公司1.40%的股权转让给唐明红。同日,转让方余耶利与受让方李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周丹、童林芳、翁文斌、邵雄鹰、邬桂玉、黄翌峰、孙帅分别与受让方唐明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均为每1.00 元出资额作价1.00 元。 (7)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及第四次股权转让(2009 年7 月,注册资本1,500万元)2009 年7 月7 日,前程进出口与李晨、王佳、蔡辉、任凯、任小青、何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5.00%的股权以50.00 万元转让给李晨,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0%的股权以15.00 万元转让给王佳,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5%的股权以25.00 万元转让给蔡辉,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0.00 万元转让给任凯,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00%的股权以30.00 万元转让给任小青,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00%的股权以20.00 万元转让给何啸。 (8)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2010 年5 月,注册资本2,000 万元)2010 年5 月17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0.00 万元增加至2,000.00 万元,此次增资的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为每1.00 元出资作价1.00 元。其中李晨出资261.00 万元、应朝虹出资45.00 万元、王佳出资45.00 万元、蔡辉出资45.00 万元、邵行波出资25.00 万元、任小青出资30.00 万元、潘春阳出资10.00 万元、何啸出资20.00 万元、任凯出资10.00万元、唐明红出资9.00 万元。2010 年5 月21 日,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宏验报字[2010]042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0 年5 月20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0 万元。 (9)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2010 年5 月)2010 年5 月30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何啸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李晨,将0.50%的股权转让给王佳,将1.00%的股权转让给蔡辉,将1.50%的股权转让给唐明红。同日,转让方何啸分别与上述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10)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2011 年2 月,注册资本3,000 万元)2011 年2 月10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2,000.00 万元增加至3,000.00 万元,此次增资的价格经各方协商定为每1.00 元出资作价1.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各股东以货币按原持股比例缴纳:其中李晨出资人民币532.00万元、应朝虹出资人民币90.00 万元、王佳出资人民币95.00 万元、蔡辉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邵行波出资人民币50.00 万元、任小青出资人民币60.00 万元、潘春阳出资人民币20.00 万元、任凯出资人民币20.00 万元、唐明红出资人民币33.00 万元。2011 年2 月16 日,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宏验报字[2011]007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1 年2 月15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 万元。 (11)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2011 年5 月,注册资本3,000 万元)2011 年2 月21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李晨分别向李远、童林芳、孙帅和翁文斌转让其持有的1%的公司股权,将其持有的0.20%的股权转让给周丹;一致同意股东唐明红将其持有的1.50%的股权转让给韩煜峰,将其持有的0.80%的股权转让给周丹。同日,转让方李晨分别与受让方李远、周丹、翁文斌、童林芳、孙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转让方唐明红分别与韩煜峰和周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定确定均为每1.00 元出资额作价1.00元。 (12)有限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2011 年12 月,注册资本3,000 万元)2011 年11 月30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邵行波将其持有公司的5.00%的股权以150.00 万元转让给李晨;同意股东潘春阳将其持有公司的2.00%的股权以60.00 万元转让给李晨;同意股东李远将其持有公司的1.00%的股权以30.00 万元转让给李晨。同日,转让方邵行波、潘春阳、李远分别与受让方李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13)全部代持清理完毕(2012 年5 月)2012 年5 月,何啸将其由李晨代为持有的1.00%的股权以每1.00 元出资额作价1.30 元转让给李晨;邵雄鹰、邬桂玉、黄翌峰分别将其由唐明红代为持有的0.20%的股权以每1.00 元出资额作价1.30 元转让给唐明红。该等转让解除了所有代持关系。 2、股份公司阶段 (1)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2 年6 月,注册资本3,000 万元)2012 年6 月7 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并作为发起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创立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将有限公司按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6 月29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206000036437。 (2)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13 年10 月,注册资本3000 万)2013 年10 月10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孙帅将其持有公司的1.00%的股权转让给翁文斌;同意股东李晨将其持有公司2.00%的股份转让给任小青;同意股东王佳将其持有公司0.50%的股份转让给任凯,将其持有公司1.50%的股份转让给韩煜峰,将其持有公司2.00%的股份转让给童林芳,将其持有公司2.00%的股份转让给周丹,将其持有公司2.00%的股份转让给赵国锋,将其持有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杨永伟,将其持有公司0.50%的股份转让给姜南,转让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均为每股作价1.00 元。 (3)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2014 年9 月,注册资本3000 万)2014 年9 月10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韩煜峰将其持有公司的3.00%的股权转让给李晨。同日,转让方韩煜峰与受让方李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每1.00元出资额作价1.00 元。 (4)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2014 年12 月,注册资本3,668 万元)2014 年12 月8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0.00 万元增加至3,668.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6,680,000 股,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6,674,310.19 元,货币增资5,689.81 元。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增资。此次增资的价格为每股1.00 元,该定价是由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阶段 (1)股份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5 年11 月)根据《关于同意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7245 号),公司于2015 年11 月25 日开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份简称为“前程股份”,股份代码为“834282”。挂牌时公司总股本为3,66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357.16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2,310.84 万股,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司挂牌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承担主办券商的义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可以进行协议转让。 (2)股份公司自挂牌之日(2015 年11 月25 日)至挂牌后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股权登记日(2015 年11 月22 日)期间的股权转让2016 年2 月4 日,公司股东赵国锋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33,600 股股票,以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郑福阳。2016 年2 月5 日,公司股东郑福阳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21,000 股股票,以2.7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李晨。 (3)股份公司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2016 年11 月,注册资本4,200 万元)2016 年11 月11 日及2016 年11 月27 日拟以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李晨、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名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到4,200 万股。 (4)股份公司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后的协议转让公司股东宏盛开源于 2017 年2 月24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光点投资转让2,300,000 股,成交价格为6.20 元/股,其持股比例由11.90%减至6.42%,光点投资持股比例由0.00%增长至5.48%。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620162015
流动比率(倍)1.581.581.31
速动比率(倍)1.461.461.25
资产负债率(%)58.0258.0267.3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966.967.90
存货周转率(次)47.8647.867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278.691278.691493.51
净资产收益率(%)47.2447.2435.54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6.2946.2948.47
基本每股收益(元)1.171.170.52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151.150.71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