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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金励福—预约批露详细概况
公司名称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披露日期2018-01-23
是否核准通过待表决 证监会核准/否决日
拟发行股数(万股) 4600.00 项目拟募集资金(万元)30320.00
拟发行老股股数(万股) 拟发行新股股数(万股) 4600.00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种类A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定价方式
法定代表人黄健华
公司注册资本(元)138,000,000 成立日期2002-11-08
主营业务 贵金属电镀化工材料、键合丝、溅射靶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简介 (一)有限公司阶段 1、招金励福有限成立招金励福有限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8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人民币,励福实业出资 100 万美元(折人民币 8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招金集团出资 675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5%。 2、调整出资及 2004 年增资事项2002 年 11 月 18 日,励福实业与招金集团签署《补充合同》,对双方在招金励福有限的出资比例进行调整,其中励福实业出资金额由 825 万元变更为 900万元,持股比例由 55%变更为 60%;招金集团出资金额由 675 万元变更为 600万元,持股比例由 45%变更为 40%。根据上述合同,招金励福有限向招金集团退还 75 万元,并收到励福实业投入 75 万元。 2004 年 2 月 12 日,招金励福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 4,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励福实业出资 2,4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0%,招金集团出资 1,6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0%。2003 年 4 月至 12 月期间,励福实业向招金励福有限投入资金 1,644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144 万元;2003 年 4 月至 11 月期间,招金集团向招金励福有限投入资金 1,096万元,其中增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96 万元。 2004 年 3 月 16 日,烟台平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烟平会验字[2004]第 33 号《验资报告》,对 2002 年出资比例调整、以及 2004 年增资事项进行了整体审验。 2004 年 3 月 4 日,招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招外经贸[2004]19 号《关于对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投资、变更经营范围报告的批复》批准本次增资;2004 年 3 月 6 日,招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招国资[2004]10 号《关于同意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对烟台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了招金集团的增资行为。2004 年 3 月 17 日,公司领取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 年 3 月 11 日至 2003 年 12 月 5 日,黄健华先生代励福实业向招金励福有限出资,总计出资 1,719 万元人民币,包括出资调增 75 万元和增资款 1644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合计 1,575 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 144 万元人民币;2003 年 4 月 29 日至 2003 年 11 月 17 日,招金集团向招金励福有限出资,总计出资 1,021 万元人民币,包括出资调减 75 万元和增资款 1096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合计 925 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 96 万元人民币。 3、2005 年第二次增资2005 年 11 月 18 日,招金励福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0 万元,其中,励福实业以利润分配转增人民币 600 万元,招金集团以利润分配转增人民币 400 万元。 2005 年 11 月 30 日,招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对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投资、变更外方企业名称报告的批复》(招外经贸[2005]266 号),同意了上述增资行为。2005 年 12 月 6 日,公司领取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12 月 7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招金励福有限截至2005 年 11 月 30 日申请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烟永会验字[2005]154 号《验资报告》。 2005 年 12 月 30 日,招金励福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07 年吸收合并励福烟台2007 年 11 月 5 日,招金励福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吸收合并励福烟台。 以经评估的励福有限和励福烟台 2007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值 8,307.88万元和 5,952.58 万元为基础,由招金励福有限吸收合并励福烟台。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9,970.77 万元人民币。其中,励福实业出资额为 9,277,527.08美元(折合 76,475,850.36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76.7%,招金集团的出资额为 23,231,907.60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3.3%。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承继励福烟台的全部债权债务,并接收安置励福烟台的全部职工。 2007 年 11 月 5 日,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招国资[2007]18 号《关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在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励福实业(烟台)有限公司后股权比例确定的批复》批复了吸收合并后招金集团在招金励福有限的股权比例。2007 年 12 月 26 日,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烟外经贸[2007]464 号《关于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励福实业(烟台)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200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领取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 年 1 月 10 日,北京天圆全对招金励福有限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吸收合并励福烟台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08]1 号《验资报告》。 2007 年 12 月 29 日,招金励福有限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5、2008 年股权转让2008 年 2 月 21 日,招金励福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将励福实业持有招金励福有限 3.70%的股权转让给招金集团,同日,励福实业与招金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励福实业将其持有招金励福有限 3.70%的股权转让给招金集团,股权转让价格以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评估的招金励福有限净资产 16,233.86 万元为依据,根据股权比例,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 527.17 万元。 2008 年 2 月 26 日,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励福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招国资[2008]4 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行为,同年 2 月 28 日,烟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烟外经贸[2008]57 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同日,公司领取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 年 3 月 12 日,招金励福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份有限公司阶段1、2008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4 月 1 日,招金励福有限召开 2008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以励福实业和招金集团作为发起人,将招金励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前述发起人签署《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 2008 年 2 月 29 日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164,110,631.76 元按照 1:0.8409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总股本 13,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2008 年 6 月 2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4[2008]89 号),批准公司的国有股权设置及管理方案。2008 年 6 月 6 日,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关于同意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714 号),批准招金励福有限改制成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10 日领取了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 年 6 月 19 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08]17 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的股本进行了验证。 2008 年 7 月 2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2010 年股权转让2010 年 11 月 18 日,励福实业与金福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励福实业向金福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招金励福 6,624 万股,占招金励福股本总额的 48%。金福投资系由黄健华先生和黄晓君女士各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在山东省招远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以招金励福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日经北京天圆全审计的净资产 25,560.02 万元为依据,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2,268.81 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中,金福投资实际支付价款为 64,999,985.39 元人民币,实际支付价款对应比例为 25.43%,剩余 22.57%部分尚未支付价款。 2010 年 12 月 1 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更的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0]1004 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同日,公司领取了换发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10]1066 号)。 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5201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2013 年股权转让2012 年 11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同意招金集团以招金励福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评估的净资产 39,632.21 万元为依据,将其持有招金励福 26.81%的股权以 10,6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江金业①;二,同意金福投资以招金励福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评估的净资产 39,632.21万元为依据,将其持有招金励福 48%的股权中实际已交割部分以 10,078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未交割部分以零价格转让给励福实业。 4、2014 年股权转让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在 2013 年 3 月 8日鲁商务外资字[2013]143 号文批复的股权转让过程中,因受让方励福实业、香江金业未按协议约定支付 2013 年股权转让价款,经股权转受让各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相关各方于 2013 年 1 月 4 日、2013 年 1 月 18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2015 年股权转让2015 年 9 月 25 日,金福投资与邦诚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金福投资将其持有的招金励福 7.00%的股权转让给邦诚投资,转让价格以 2015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依据,确定每股价格为 3.7 元,股权转让总价款合计 3,574.20 万元。2015 年 10 月 8 日,金福投资与华君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金福投资将其持有的招金励福 3.00%的股权转让给华君投资,转让价格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依据,确定每股价格为 3.7 元,股权转让总价款合计 1,531.80 万元①。 2015 年 10 月 13 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鲁商审[2015]232 号),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同日,公司领取了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16 年 2 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收到《关于同意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2 号),2016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分别为“招金励福”、“835776”,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近三年财务指标
201920192018
流动比率(倍)1.831.831.85
速动比率(倍)1.351.351.46
资产负债率(%)50.4450.4448.6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1.5231.5228.69
存货周转率(次)35.3135.313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万元)13539.3813539.3821433.66
净资产收益率(%)14.1414.1413.58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0.690.690.60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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