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6-10-26 20:53:09
来源:互动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主板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参与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业绩解读电话会议、机构调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后,须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及公司官网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记录活动时间、参与机构及人员、主要交流内容等。上述义务属于强制性程序要求,不因活动形式(线上/线下/电话)或组织方(券商/机构)不同而豁免。
答川恒股份:2026-10-28 16:26:13
投资者您好!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后续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管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感谢您的关注与监督!
标签
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