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6-09-22 17:41:53
来源:互动易
合同虽约定了加入退出条款,但前提是新老投资人协商一致,新投资人并不知晓该信托计划早在2018年就成立,存在前手投资人,且进行了延期。 法院认定信托公司只违反了适当性义务,非欺诈,因为信托合同中的中信登编号、本信托计划实施封闭管理、新老投资者加入退出条款反映了重庆信托是希望间接告知信托产品成立时间和新进投资可用于兑付原投资者退出的主观状态;
答南华仪器:2026-09-24 15: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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