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6-09-11 10:16:21
来源:互动易
26年2月4日至26年8月4日期间自查公告,董事资春芳、财务总监朱胜立存在买卖股票行为,另有1名核查对象同样存在。5月22日至8月21日期间大股东杜宣累计减持373.56万股,原董事副总裁桑泽林累计减持32.957万股,期间公司股价225元,下跌至最低点75.99。 在公司股价波动较大,高管,大股东集中减持交易,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及未披露事项?是否已制定并采取稳定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措施?
答唯特偶:2026-09-16 11:28:5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自查公告提到的买卖股票行为,系激励对象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正常操作,不存在违规操作买卖股票的情形。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股价波动及投资者关切。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始终将做好经营管理、提升经营业绩和企业价值作为推动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以持续、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如有相关计划或安排,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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