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6-08-29 11:30:55
来源:互动易
请问杨董如何解释8.28发布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公告》?s时隔四个月,再度修改相关制度。是公司不重视证交所的规章,还是工作能力不做?部门协调不力?如此的态度或能力缺陷,如何让投资者确信董事会和高管是合格的?如何让投资者确信董事会和高管能够承担国家和集团的重要项目?如何配合吉林省在十五五期内完成200万吨绿氢项目?请明确回答,不要含糊其辞!!!
答电投绿能:2026-09-02 15:46:4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修订情况,现说明如下: 第一次修订于2026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系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正式更名“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月4日启用证券简称“电投绿能”,公司据此对包括《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在内的一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 第二次修订于2026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2026年5月24日生效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4月24日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的最新要求进行对照更新。 两次修订均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和监管规则变化进行的合规性工作,修订时间受更名节点及外部监管规则生效时间影响,体现了公司对监管规则变化的高度重视和依法合规、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则,以规范的公司治理回馈投资者的信任。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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