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6-08-18 08:43:00
来源:e互动
董秘您好,此前已经就预重整两个程序性客观事实进行提问,公司仅以预重整正常推进、关注后续公告进行回复,未对客观事实予以答复。 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对于不属于未披露重大内幕信息的程序性事实,公司应予以答复或说明不能答复的理由。再次问询两点: 1、是否已向常州中院递交正式重整申请?是/否。 2、是否已向常州中院申请预重整备案延期?是/否。
答*ST亿晶:2026-08-19 11:30:00
您好,当前预重整工作持续正常推进,公司将根据具体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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