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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提问 2026-07-23 08:39:00

    来源:e互动

    公司投入巨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吨钢运行成本较尚未开展改造的同行增加 100 元至 200 元,形成明显的成本竞争劣势。 第一,当前监管框架下,对于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有哪些常态化监管、差异化管控及处罚措施? 第二,若针对未达标企业约束力度不足,将造成市场竞争失衡,出现守法成本高、违规成本低的局面。请问管理层是否评估过阶段性调整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策略,缓解公司因积极落实环保政策带来的经营压力?

    答马钢股份:2026-08-12 18:02:0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第一,政策方面,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对于未能按期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主管部门可采取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具体执行标准请以各地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准。第二,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坚守环保合规底线,无调整环保设施运行、降低治理标准的计划。后续公司将持续通过技术优化、精细化运行降低环保成本,并积极向行业相关机构谏言,推动形成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切实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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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成本压力
    成本竞争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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