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投资者提问 2026-08-03 09:10:00

    来源:e互动

    2017年招股说明书第249页公司自有房地产情况表格中的第17项No.101337《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福龙横 6 号 1-4层面积362.2451平米。关于此项的附注说明因交付的回迁房屋之实际面积较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面积多10.4026 平方米,权属证书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办妥。 请问在公司可转债申报稿《附件四: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自有物业一览表》中哪项房产证对应上述回迁房屋的面积362.2451+10.4026平米?

    答广州酒家:2026-08-05 18:17:0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两份文件的编制基础、披露口径有所不同,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严格按照现行编报要求,披露截至2025年末的公司自有物业情况。公司自有物业情况已在本次可转债其他申报文件均予以说明,中介机构也就此出具核查意见,确认该事项不对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公司日常经营构成实质性障碍。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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