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6-07-30 13:16:24
来源:互动易
我是21年持股员工。根据《东方雨虹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但不展期的,在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贵司2026年6月22日公告持股计划终止,按《草案》规定应于8月3月前完成清算 。请问公司是否会按《草案》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违约风险,持股资金是否已经被挪用??
答东方雨虹:2026-08-17 19:12:13
您好,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49,471,66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6年6月22日期间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6年6月22日届满后自行终止,后续将进行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公司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管理,并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进行清算及分配。感谢您对东方雨虹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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