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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提问 2026-06-25 17:49:00

    来源:e互动

    请问公司:中铝乾星五方股东中,中国铝业、云南铜业、中铝集团、中铝资本均为纯现金入股,仅本公司以成熟盈利资产“驰宏锗业”作价出资+补现金入股。 同样20%股权,其他股东仅出钱、无任何核心经营性资产剥离,本公司却剥离高毛利、成熟、具备独立现金流的锗深加工核心资产。 请正面说明:该差异化出资方案,是否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是否存在单方面让利?

    答驰宏锌锗:2026-07-24 17:46:0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进一步完善稀有金属产业布局、发挥各方资源禀赋优势,公司以持有的驰宏锗业100%股权+现金合计3亿元人民币与中铝集团、中国铝业、云南铜业、中铝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中铝乾星,联合打造稀有金属产业链延伸平台。本次交易中,驰宏锗业100%股权的定价以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主要聚焦毛利率更高的锗金属冶炼、富集及回收核心业务,依托与中铝乾星的战略协同与资源互补,持续巩固公司在锗产业链上游的核心竞争地位。同时,公司通过持有中铝乾星20%的股权,可持续分享中铝集团各类稀有金属向高附加值下游延伸的经营收益和股权增值,并加速介入锗之外的其他战略金属,发挥并分享集团化作战优势及不同品种稀有金属材料产业协同优势。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敬请您注意投资风险!

    标签

    合资设立
    定价公允
    聚焦核心业务
    战略协同
    利益输送质疑

    属性

    乐观
    内容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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