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提问 2026-07-16 10:13:00

    来源:e互动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已主动就业绩补偿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该事项属于重大诉讼关键进展,为何未在知悉后 2 个交易日内单独发布临时公告,直至 7 月 14 日收到对方二审受理文书才合并披露?

    广誉远:2026-07-17 16:07:00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披露违规和不及时。重大诉讼事项需以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或有效通知作为信息披露客观依据公司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系依法行使法定诉讼权利,属于诉讼程序的内部常规推进环节,法院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收到法院出具的二审案件受理正式法律文书后,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未披或延迟披露的情形。后续如若涉及应当披露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关注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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