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投资者提问 2026-06-16 14:36:00

    来源:e互动

    董秘,公司于6月5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为公司上市五周年,向股东赠送礼物。但未就此发布公告。此事涉及全体股东,请问是否需要按照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发布公告,而不是单独在公众号上发布消息?

    答佳禾食品:2026-06-16 17:35:0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股东赠礼活动属于公司自愿性开展的股东回馈行为,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同时在上证E互动等投资者沟通渠道中积极回应股东关切,以便广大股东能够及时获取活动详情并参与申领。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未来如有相关活动计划,公司会通过适当渠道进行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标签

    股东赠礼

    属性

    中性
    回避敏感问题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证券之星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证券之星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标签词云

  • 全部
  • 热点题材
  • 业务运营
  • 公司治理
  • 风险提示
  • 财务能力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