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提问 2026-05-07 16:26:27

    来源:互动易

    管理层好!公司公告将对宏明电子的股权投资由原来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公司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龙雏一号基金对宏明电子具有重大影响,按规定股份至少锁定一年,龙雏一号也做出了宏明电子上市后拟长期持有股票的承诺,这种情况下把该股权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合乎会计制度和监管要求?谢谢!

    富森美:2026-05-09 09:09:40

    尊敬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间接持有的宏明电子相关股权,按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相应列报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核算方式的变更后,本公司作为龙雏壹号的出资人,以及龙雏壹号均将严格履行包括锁定期限售、锁定期满后关于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有关承诺,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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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投资重分类
    公允价值计量
    股份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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