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6-03-31 14:34:33
来源:互动易
公司2024年6月建成的通州湾场地,使用未满 2 年即转让给实控人控制的钦实佳美。公司称转让为理顺资产权属,但当前产能严重不足,且大津重工在手订单仍需使用该场地,后续还将以船舶分包模式给受让方开展业务。请问:场地刚建成不久即转让、同时又将业务分包给受让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公司详细说明交易合理性与合规性。
答天海防务:2026-04-07 14:28:49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年度,公司坚持轻资产扩张路径,已拓展南通京华及其他相关场地,构建“四基地一配套两中心”生产运营模式,有效提升产能。2025年,钦实佳美已获得通州湾场地的海域使用权,鉴于通州湾场地使用权已变更至钦实佳美,通州湾场地的码头使用权手续办理进展缓慢,考虑到上述情况,公司将该场地上的相关设施出售给钦实佳美。公司转让相关资产已经过评估,后续分包业务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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