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提问 2026-01-28 20:23:29

    来源:互动易

    董秘,您好。浙江高院已驳回高彩娥女士的再审申请,也就意味着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是否已具备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

    ST易联众:2026-02-03 17:47:55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于2024年5月8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所涉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谢谢!

    标签

    立案调查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撤销风险警示未决
    回避问询

    属性

    谨慎
    回避敏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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