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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提问 2026-01-16 04:34:47

    来源:互动易

    董秘你好,关于贵公司收购中,金南磁材子公司金南金属按收益法评估值为603万,但是金南磁材要花600万收购东莞纳圣手里15%股权,溢价约600%,这合理么?是否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是否涉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答新莱福:2026-01-20 08:59:2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金南磁材收购东莞纳圣相关股权事项,公司已在《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详尽披露,具体信息请您查阅相关公告。该股权收购事项为金南磁材与东莞纳圣之间的独立交易,与上市公司无关,因此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范畴。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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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质疑
    溢价过高嫌疑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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