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提问 2026-01-05 13:43:46

    来源:互动易

    董秘您好,根据港交所ipo相关规则,申请材料只有6个月有效期,公司2025年6月16日向港交所递交资料,资料有效期应该在2025年12月16日,既然在有效期内公司并未通过港交所聆讯,是否意味着公司若要继续申请港交所IPO,就需要重新递交申请资料,公司为何不针对这一重大事件发布公告说明相关情况,而是一味拖延?是否违反证监会相关重要事项公告信息?

    沃尔核材:2026-01-06 20:35:41

    感谢您的关注!鉴于当前市场环境下,港股上市自首次递交A1招股书起普遍超过6个月,重新递交属于上市推进过程中的常规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联交所的要求,尽快安排重新递交上市申请文件。此外,公司H股发行上市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备案且公司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H 股发行上市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请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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