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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提问 2025-06-09 16:29:15

    来源:互动易

    董秘您好,经查询破产重整信息网: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金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常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均为公司的关联公司,以上公司重整成功同样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请问以上关联公司的重整情况是否需要对外披露?

    答*ST金科:2025-07-01 16:45:54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法院已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保留公司清单,非保留资产不再归属于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再有股权关系,将不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前期已设立信托持股平台公司,在服务信托存续期内,还将持续履行信托财产管理义务,同时在管理过程中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在规定平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标签

    重整计划
    关联公司剥离
    信托持股平台
    信息披露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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