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5-05-19 10:49:00
来源:e互动
减持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在一个季度内,可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为什么公司公告里,国家大基金在一个季度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这违规减持了吧。请解释一下。
答泰凌微:2025-05-20 12:30:4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国家大基金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其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遵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国家大基金投资公司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所持有的IPO前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此国家大基金在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是符合规定的,不存在违规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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