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提问 2025-03-13 11:56:00

    来源:e互动

    根据2023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注销需在10日内完成且不得变更用途,而股权激励允许3年内灵活使用。1.证监会2024年鼓励注销式回购,公司是否计划修订回购用途以提高股东权益?2.若3年内未完成股权激励,公司是否承诺按规则注销剩余股份?能否在年报中披露具体节点?3.如果公司选择不注销是否基于后续战略规划?

    晨光股份:2025-03-14 16:36:07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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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用途
    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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