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者提问 2025-03-04 12:33:00

    来源:e互动

    请问董秘:贵公司拟向关联公司威尔泰转让控股子公司紫江新材23%的股份,论经营管理能力,两个公司肯定不是一个级别(看连年业绩可以得出的结论),请问贵公司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出于什么目的?此目的是否符合大小股东的利益期望?请如实告知一下我们小散投资者(请不要用官话和套话回答),让我们也有一丁点儿知情权!谢谢!

    紫江企业:2025-03-07 16:08:35

    您好,感谢这位投资者的关注。紫江新材独立自主经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与威尔泰合资并开展股权合作方式,进一步深化紫江新材协同发展,从而有利于紫江新材企业价值的定价发现和价值释放,紫江新材未来潜在价值的释放亦将惠及紫江企业及全体股东。同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也将进一步明晰,将更好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实施。谢谢!

    标签

    股权转让
    关联交易
    协同发展
    价值释放
    主营业务明晰

    属性

    中性
    内容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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