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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提问 2025-01-03 10:42:31

    来源:e互动

    董秘,警示函是对公司商誉减值的不认可吗?是减多了?还是减少了?这对股价就是血上加霜呀,去年股价下跌时,公司就来一个巨量的亏损,所有指标实在不利于二级市场,如今也在下跌期间再来一次警示函,这是要闹哪样?要把股民压榨干吗?公司也不争气,年k连续3年下跌了,你们无动于衷吗?江苏二期投产后,业绩爬坡很累吧,梅州二期投产,还可能拖累公司利润,再下跌一年?你们能接受不呢?

    答博敏电子:2025-01-03 17:41:4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提及商誉减值测试及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不存在减值多少的问题。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已得到公司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充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及时进行整改。感谢您的关注。

    标签

    监管警示函
    商誉减值
    项目投产
    业绩拖累风险
    监管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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