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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资金来了,这一热门板块2个月罕见大涨14%!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20-01-05 08: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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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可以投资新三板了。

1月3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至此,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中的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掀开序幕。

值得注意的是,受政策利好影响,三板做市指数近两个月来已大涨超14%,时隔20个月后站稳900点关口,最新报953.71点,市场成交明显放量,一些被视为“准精选层”的企业股价持续走高,各方对未来市场发展充满信心。

来看看公募入市的政策关键点:

1、 意见稿对产品形式、封闭期限、投资者门槛均未强制设限,如新三板基金可以是封闭式基金或开放式基金,可以是发起式基金也可以不发起设立,都由基金公司根据自身专业管理能力决定。

2、 意见稿同时未强制要求设置新三板基金的投资者门槛,由管理人会同销售机构共同做好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将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3、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公募基金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并审慎控制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当比照开放式基金持有上市公司集中度的要求,即基金持有一家挂牌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和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挂牌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的规定。

4、 要求管理人加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并审慎控制投资比例。

5、 意见稿规范基金投资范围,仅允许股票、混合、债券基金投资精选层股票。

6、 要求采用公允方法估值,股票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大额赎回申请时,可启用侧袋机制。

7、 从基金管理人资质能力要求、信息披露要求、异常交易管控和风险揭示方面对基金产品风险防范做了进一步的要求。

8、 基金定期报告须披露挂牌股票持有情况并揭示风险。

9、 部分老基金产品投资建仓风格与新三板市场契合,可以纳入同一组合投资范畴。如打通存量基金产品投资新三板的渠道,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便利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新增投资范围。

10、 公募基金入市可以壮大新三板投资者队伍,扩大公募基金投资范围,让更多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优质挂牌公司股票的投资。

看点一:公募入市早有呼吁,改革初期投资范围限定于精选层股票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宣布正式启动新三板市场改革,一揽子改革措施包括设立精选层并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11月8日,证监会在媒体沟通会表示,将允许公募基金依规投资新三板股票,为防范风险,探索经验,改革初期投资范围限定于精选层股票。

早在2013年12月,国务院就印发《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2014年,证监会制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相关风险的前提下,试点推出投资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公募基金产品。2015年,证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募基金投资挂牌证券的指引。2018年6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此前,自新三板设立以来,公募基金就一直关注新三板市场发展,由于前期公募基金产品尚不能直接投资新三板市场,公募基金主要通过专户产品形式参与。专户产品的投资者门槛要求较高,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性质上属于私募产品,部分普通投资者囿于高投资门槛而无法参与。公募基金公司一直为监管层能够尽快出现相关投资指引而奔走呼吁。

本次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措施,明确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即为落实上述文件的举措。

看点二:新三板具备公募基金投资基础

历经7年的快速发展,新三板已成长为拥有近9000家挂牌公司的海量市场,多数挂牌公司业绩良好,经营稳健,不少企业还是所在细分行业的龙头,相当数量公司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经济公司,整体来看,新三板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据统计,目前新三板净利润大于3000万元的公司,约占市场总体的10%,此类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稳定,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需求和能力;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公司,占比约为20%,此类公司成长性显著,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约为20%。净利润1000万元以下的微利和亏损公司,占比约为70%,此类公司多数经营压力较大,但也有少数生物医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市场认可度较高,融资能力较强。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轮全面深化改革将促进市场流动性明显改善:

一是创新层公司经过公开发行后进入精选层交易。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后,有效分散挂牌公司股权,且有最低股东人数200人的限制和公众股东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将提高整个市场交易对手方数量。

二是精选层入层财务条件多元化。四套精选层入层标准按照市值和营收、利润、研发等财务稳健性高低搭配,既保证了筛选优质的精品企业进入精选层,又保留了一定的包容性,对于研发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给予了多层次的选择空间。

三是精选层市场的交易方式引入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同时投资者最低申报数由原先的一手1000股改为100股,降低投资者的最低申报数量,取消了最小交易单位,提高了交易活跃度。

四是根据市场分层设置差异化的投资者门槛。根据近期股转公司新修订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精选层投资者门槛从现在500万元降低为100万元,预期投资者数量与现在相比会有较大的提升。

看点三:精选层监管和公司治理要求较高

此次改革明确了公募基金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

一是信息披露要求上,精选层公司应当披露年报、半年报、季报、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也与上市公司基本相同。关于购买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和披露标准也与上市公司趋同。

二是按照证监会分类监管理念,将对精选层公司制定专门的稽查执法移送标准,一旦发现精选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将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精选层公司治理要求比照上市公司,如召开股东大会时提供网络投票,对重大事项针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等机制安排,以及设置独立董事,对重要事项发表意见等。

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挂牌公司与上市公司相比具有不同的发展潜力和成长特性。新三板股票将成为风险偏好较高、注重企业成长性、对企业发展潜力研究比较深入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的重要标的。

看点四:规则八方面对公募入市进行规范

《指引》共 15 条,按照“服务改革、稳妥起步、防范风险”的总体原则,对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基金类型、投资范围、流动性管理、公允估值、信息披露、风险揭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管控、存量基金监管安排等方面作出了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基金管理人要求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拓展了投资范围,具有创新性。为确保平稳起步,《指引》对基金管理人胜任能力提出基本要求,规定管理人应当具备相应投研能力,配备充 足的投研人员。

二是基金类型及投资范围。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公司规模、股权结构、发展阶段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挂牌企业投资价值、二级市场交易流动性分化明显。为从源头上防范基金投资风险,引导基金选择相对优质投资标的,《指引》允许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投资精选层股票,股票被调出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不得新增投资该股票,并应当及时将该股票 调出投资组合。

三是流动性风险管理。为满足持有人份额赎回和基金清算要求,公募基金需要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对底层资产流动性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加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并审慎确定投资比例。

四是公允估值。为确保基金资产估值客观公允,《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采用公允估值方法对挂牌股票进行估值,并妥善留存相关估值数据和依据;当基金所投资挂牌股票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面临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履行相应程序后启用侧袋机制。

五是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为增加基金投资组合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风险收益特征,合理选择基金产品,《指引》要求基金定期报告披露所投资挂牌股票的规模、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和股票持仓明细;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显著位置,明确揭示基金投资特有风险,并编制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确认了解产品特征。

六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会同销售机构,做好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将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七是交易管控。《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投资挂牌股票,应当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建立健全相关内控机制,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从业人员严禁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利益输送等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八是存量基金监管安排。存量公募基金投资精选层股票,可能引起风险收益特征发生明显变化。为保护持有人合法权益,《指引》要求存量基金合同未明确约定可以投资精选层股票的,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投资精选层股票。

看点五:公募基金入市比例确定

这次证监会公开征求公募基金入市意见,体现了监管层充分尊重市场和敬畏市场,及时响应市场的呼声。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亮点如下:

一是体现市场化导向。《指引》对产品形式、封闭期限、投资者门槛均未强制设限,如新三板基金可以是封闭式基金或开放式基金,可以是发起式基金也可以不发起设立,都由基金公司根据自身专业管理能力决定;意见稿同时未强制要求设置新三板基金的投资者门槛,由管理人会同销售机构共同做好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将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二是体现充分防范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公募基金最为关注的核心风险点,为满足持有人份额赎回和基金清算要求,公募基金需要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对底层资产流动性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基金管理人应当比照开放式基金持有上市公司集中度的要求,即基金持有一家挂牌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和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挂牌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的规定,要求管理人加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并审慎控制投资比例。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从基金管理人资质能力要求、信息披露要求、异常交易管控和风险揭示方面对基金产品风险防范做了进一步的要求,通过以上规定,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完备的风控合规制度安排,审慎评估投资标的的投资价值和风险特征,充分体现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制度初衷。

三是体现服务三板改革。公募基金行业经过20年发展,现有存量基金规模较大,且部分老基金产品投资建仓风格与新三板市场契合,可以纳入同一组合投资范畴。如打通存量基金产品投资新三板的渠道,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便利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新增投资范围,可进一步拓宽公募基金现有投资范围,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丰富的投资选择,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同时有利于提升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和定价效率,促进形成良性市场生态。

看点六:公募入市将提升新三板市场活跃度

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文,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明确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逐步将新三板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证券交易场所。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是落实《国务院决定》的重要举措,既推动新三板市场建设,又拓宽了社会资金服务中小民营企业的渠道。具体而言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可以壮大新三板投资者队伍,改善投资者结构,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降低挂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二是可以扩大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允许基金配置更加丰富、风险相关性不同的金融资产,分散投资风险,获得投资收益;

三是可以让更多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优质挂牌公司股票的投资,分享创新创业型企业成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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