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康美药业与工商银行签署“总对总”合作协议

来源:证券时报 2018-10-17 07:37: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康美药业与工商银行签署“总对总”合作协议)

据新华网消息,10月16日,康美药业(600518)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总对总”合作协议》。康美药业成为工商银行首批“总行级合作客户”,其控股股东康美实业与工商银行债转股实施机构——工银投资签署了3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分析人士表示,康美药业此次成为中国工商银行第一批“总行级合作客户”、“总行债转股合作客户”,是对公司行业骨干地位与良好经营能力的充分肯定。

康美药业董事长、总裁马兴田表示,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落到了实处,体现了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力度,给企业发展吃了一颗“定心丸”。

据悉,本次与工行签约的23家民营企业都是来自各行业的骨干龙头企业。康美药业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位列中国企业500强,MSCI中国指数成分股,2017年销售收入265亿元,纳税18亿元,净利润41亿元。

工银投资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内首批获准设立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之一,注册资金为120亿元。根据工银投资与康美实业签署的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中国稳增长、调结构的经济转型关键时期,通过债转股增强企业的资本实力,为银企间开展新型、深度合作开辟新的道路。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康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