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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混合A,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混合C: 关于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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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招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上述机构将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中银招盈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
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热线: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   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客户服务热线: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热线: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
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
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
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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