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1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3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授予4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2元/股。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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