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股份: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提名罗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罗凌女士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罗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罗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之用)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建华:
    
    包文兵:
    
    王廷信: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豪弘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