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及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为了满足因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资金需求,2021年度计划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不超过27,000万元(含 27,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为鑫发铝业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含 1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鑫铂科技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名称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661440062G
注册资本 2,800万元
实收资本 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
铝型材、门窗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销售;门窗和幕墙
经营范围 制作和安装服务(涉及许可和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件
和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年05月17日
主营业务 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的研发、加工及销售
股东构成 公司直接持股100%
2、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25,630.88万元,净资产为9,980.31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665.1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19,021.35万元,净资产为7,315.18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34.34万元。(前述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鑫发铝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名称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2UEXK44K
注册资本 5,800万元
实收资本 1,56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铝合金棒、铝型材、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汽车零部件、
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组件、模具研发、加工、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年12月27日
主营业务 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构成 公司间接持股100%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17,577.12万元,净资产为1,343.15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6.85万元。(前述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鑫铂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协议内容详见后续在本次担保额度内进行的具体担保事项的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
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
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
事会同意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
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监事会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
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
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
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经核查,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七、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3,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1%。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生效后的对外担保金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在本次担保额度内进行的担保事项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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