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143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李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李玲女士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1,921,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根据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李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李玲女士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李玲 集中竞价 2020年6月17日 17.520 150,000 0.0074
2020年6月18日 17.643 1,000,000 0.0492
2020年6月19日 18.020 850,000 0.0418
2020年6月22日 18.243 150,000 0.0074
2020年6月23日 18.036 1,200,000 0.0591
2020年6月24日 18.102 249,800 0.0123
2020年6月29日 18.092 3,292,800 0.1620
2020年6月30日 18.270 9,450,000 0.4651
2020年7月01日 18.242 2,500,000 0.1230
2020年11月5日 26.277 1,240,500 0.0610
2020年11月6日 26.072 712,090 0.0350
2020年11月9日 26.450 102,300 0.0050
2020年11月10日 27.316 1,978,600 0.0974
2020年11月11日 28.901 2,372,500 0.1168
2020年11月12日 30.050 117,797 0.0058
2020年11月13日 30.140 3,177,299 0.1564
集中竞价合计 28,543,686 1.4047
2020年7月14日 21.140 5,500,000 0.2707
大宗交易 2020年7月29日 21.480 5,000,000 0.2461
2020年8月20日 22.080 5,000,000 0.2461
大宗交易合计 15,500,000 0.7628
合计 44,043,686 2.1675
李玲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2016年非公开发行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7.52元/股至30.30元/股。李玲女士自2020年8月15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701,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3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
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9,786,766 9.8319 155,743,080 7(.6%6)44
李玲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786,766 9.8319 155,743,080 7.66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玲女士集中竞价计划减持40,640,417股,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11月6日李玲女士集中竞价累计减持20,795,190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已过半,因李玲女士疏忽及对相关规则不熟悉,未及时将《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发给公司并对外披露,不存在主观故意,为此李玲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致歉。李玲女士将加强对相关规则的学习,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形外,李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情形。
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李玲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李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情况说明》。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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