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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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80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福州梁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梁颂”)48.98%股权,福州中梁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福州梁颂51%股权,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福州梁颂0.02%股权。
    
    现根据福州梁颂经营需要,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福州梁颂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0,000万元,年利率不超过8%,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我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梁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晟
    
    注册资本:363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鳌里村敖里路204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地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福州梁颂48.98%股权,福州中梁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02%股权。
    
    经营情况:福州梁颂已于2020年8月通过招拍挂获得福州市仓山区编号为2020-35号项目地块,地块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面积3.7140万平方米,容积率2.3,土地出让总价款121,000万元。
    
    福州梁颂为新成立公司,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福州梁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以外,我司在2020年度对福州梁颂已提供财务资助3771.46万元。
    
    三、福州梁颂其他股东方情况
    
    (一)福州中梁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军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大厦27层11单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福建中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中梁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对福州梁颂提供财务资助。
    
    (二)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红霞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信息、商务信息查询,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自然人武红霞、周自力、陶苏、李云峰、周永文各持有20%股权比例。
    
    中雅(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对福州梁颂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福州梁颂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福州梁颂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福州梁颂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福州梁颂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福州梁颂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福州梁颂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福州梁颂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本次对福州梁颂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福州梁颂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福州梁颂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福州梁颂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中交地产在福州梁颂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40,264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465,478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74,786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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