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医学: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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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69 证券简称:康泰医学 公告编号:2020-015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0年10月1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537,008.1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831,174.33元,共24,368,182.49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3号《关于同意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41,000,000股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10.16元/股。公司共收到投资者以货币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416,560,0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
    
    25,471,698.11元后,本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实际收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人民币391,088,301.89元,分别存入公司于张家口银行秦皇岛分行营业部开
    
    立的账号1200590131560001588、1200590131560001598和1200590131560001637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户内。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
    
    币17,080,686.83元后,本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007,615.06元。
    
    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
    
    年8月14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4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21,927.25           21,927.25
       2    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         7,701.81            7,701.81
                     合计                     29,629.06           29,629.06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0日出具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0号),截至2020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14,537,008.16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9,831,174.33元,共计24,368,182.49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10日止,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14,537,008.1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拟置换金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12,431,223.50         12,431,223.50
       2    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      2,105,784.66          2,105,784.66
            合计                           14,537,008.16         14,537,008.16
    
    
    2、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00429号验资报告,于2020年8月14日,公司在张家口银行秦皇岛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391,088,301.89元。其中,包括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4,007,615.06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080,686.83元。截至2020年10月10日止,本公司已从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9,831,174.33元,此次拟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发行费用            9,831,174.33                  9,831,174.33
               合计              9,831,174.33                  9,831,174.33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537,008.1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831,174.33元,共计24,368,182.49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审核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0号),认为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泰医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0号);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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