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上市公司名称: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索菲亚
股票代码:002572
信息披露人:江淦钧
住 所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郭村仙宁路2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郭村仙宁路2号
信息披露人一致行动人:柯建生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索菲亚 指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淦钧先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 指 柯建生先生
动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柯建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于2009年8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在索菲亚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5%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1、因公司2016年8月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2017年9月15日、2017年12月18日为支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经销商持股计划,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企业长远发展以及与经销商自身利益的充分结合,提高职工、经销商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之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进行了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持索菲亚的股票。若实施减持,则在实施本次减持后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实施增持或减持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总股本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16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持有公司11,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4,097.80万股)的25.4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柯建生先生持有公司8,856.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4,097.80万股)的20.08%;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56.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4,097.80万股)的45.4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被动稀释股份情况
2016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合共2,073.5155万股上市。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江淦钧先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14%,柯建生先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90%,合计被动稀释2.04%。
上述被动稀释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2017年9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18,468,5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923,426,310股)的2.00%;
(2)2017年12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5,951,9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923,426,310股)的0.64%。
上述减持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7日及2018年1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员工、经销商持股计划转让公司股份暨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综上,江淦钧先生于2017年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2.6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2017年12月18日
名称 (见备注1)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见备注2)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
合计持有股 11,200 19,957.96
25.40 21.61%
份 (未复权) (未复权)
江淦 其中:无限 2,800 3,157.96
6.35 3.42%
钧 售条件股份 (未复权) (未复权)
有限售条件 8,400 16,800.00
19.05 18.19%
股份 (未复权) (未复权)
柯建 合计持有股 8,856.20 17,712.40
20.08 19.18%
生 份 (未复权) (未复权)
其中:无限 2,214.05 4,428.10
5.02 4.79%
售条件股份 (未复权) (未复权)
有限售条件 6,642.15 13,284.30
15.06 14.39%
股份 (未复权) (未复权)
备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栏目指2016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的持股情况。
2.公司于2017年4月实施了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故“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和历次权益变动(含2017年12月18日的权益变动)后,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当时时点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18日,信息披露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索菲亚股份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质押和被冻结情况如下:
(一)截止至2017年12月18日,江淦钧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9,57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342.631万股)的21.61%,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4,3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2.20%,占公司总股本的4.80%。
(二)截止至2017年12月18日,柯建生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7,1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342.631万股)的19.1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4,3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5.02%,占公司总股本的4.80%。
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索菲亚股份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质押和被冻结情况如下:
(一)截止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江淦钧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87,06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6%,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3.36%,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二)截止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柯建生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7,12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4.11%,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7年12月18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在第四节列示的交易情况以外,无其他买卖索菲亚股份的行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2020年9月30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索菲亚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柯建生先生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本页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江淦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柯建生
签署日期: 2020年9月30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广东广州
地
股票简称 索菲亚 股票代码 002572
信息披露义务 江淦钧 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有√(柯建生)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
易、非公开发行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6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人披露前拥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持有公司11,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权益的股份数 数(44,097.80万股)的25.40%;
量及占上市公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柯建生先生持有公司8,856.20万股,
司已发行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44,097.80万股)的20.08%;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即2017年12月18日此时点的持股数量):
后,信息披露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淦钧先生持有公司19,957.96万股,占公司股份
务人拥有权益 总数(92,342.631万股)的21.61%;
的股份数量及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柯建生先生持有公司17,712.40万
变动比例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2,342.631万股)的19.18%;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17年12月18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露资金来源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务人是否拟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未来12个月内是
于未 来 12 否增持或减持索菲亚的股票。若实施减持,则在实施本次减持后连
个月内继续 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减持 5%。实施增持或减持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人在此前6个 2017年12月18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在第四节列
月是否在二级 示的交易情况以外,无其他买卖索菲亚股份的行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
市场买卖该上 (2020年9月30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
市公司股票 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索菲亚股份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是 □
的问题 否 √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是 □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政府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政府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为《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江淦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柯建生
签署日期: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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