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维峰电子(301328)报收于44.42元,下跌0.67%,换手率2.12%,成交量1.07万手,成交额4789.72万元。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14.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15.13万元。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文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会议聘任李文化为总经理,刘雨田为董事会秘书,赵世志、谢先国为副总经理,戴喜燕为财务总监,王家琪为证券事务代表,蒋奔为内审负责人,任期均为三年。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表决权股份的70.1491%,决议合法有效。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维峰电子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议案。聘任李文化为公司总经理,赵世志、谢先国为副总经理,戴喜燕为财务总监,刘雨田为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家琪为证券事务代表,蒋奔为内审负责人,任期均为三年。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部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或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禁止任职情形。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维峰电子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李文化、李睿鑫、刘昌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谭旭明、刘斌为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文化为董事长,并组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昌盛继续任职。赵世志不再担任董事,将任公司副总经理;付家军、李建国、龙德智不再担任监事,仍在公司任职。上述离任人员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股份变动将遵守相关规定。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昌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昌盛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刘昌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7.4127万股,占总股本的0.522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处分,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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