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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博实股份(002698)股东户数4.58万户,较上期增加1.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2 0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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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博实股份(002698)报收于15.74元,上涨0.25%,换手率0.82%,成交量6.93万手,成交额1.0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5.3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594.4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299.13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58万户,较此前增加1.2%,户均持股数量下降至2.23万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博实股份拟将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810.50万元及利息收益合计5,805.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5.3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594.4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299.13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博实股份披露,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58万户,较10月31日增加545.0户,增幅为1.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26万股减少至2.2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5.0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按规定公告。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权职责及工作条件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权利,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内容、程序和决策机制,规范董事会职权行使。规则涵盖董事职责、董事会组成、会议召集与通知、提案程序、议事与表决方式、决议形成及会后事项等内容。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还需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涉及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书面报送董事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决策支持。战略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对董事会负责。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成员负有保密义务。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包括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内部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建议、财务监督管理等。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经营进展、重大合同、对外投资等事项。细则还明确了总经理在财务预算、资金运用、重大合同签署等方面的审批权限,并规定需向董事会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报告制度。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实施管理及监督流程。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涵盖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等内容。对外投资事项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涉及关联交易、证券投资等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并建立追回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的超额薪酬予以追回。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提议聘任或改聘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对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并披露相关情况。审计委员会还应履行保密义务,并在年报中披露其履职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43,418,618.32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810.50万元,加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994.57万元,合计5,805.07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博实股份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805.06万元,其中节余募集资金4,810.50万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994.57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资金合计5,805.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相关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尾款由自有资金支付。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实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会议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博实股份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同时,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健)
杨健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亲属,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初大智)
初大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年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任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劲松)
张劲松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年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玉昆)
曹玉昆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曹玉昆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初大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初大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各项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玉昆)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曹玉昆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声明涵盖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无重大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等内容,并承诺其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验。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劲松)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劲松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各项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健)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健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查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对外担保决策机构,财务部负责审核与日常管理,证券与投资事务部负责合规复核与信息披露,审计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关联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制担保风险。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设立领导小组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占用行为可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要求定期检查资金往来,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确保资产完整和机构独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并审查候选人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审查董事及高管人选、形成审查意见等,并就提名或任免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时,委员会应发表意见,并可在必要时建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及组织实施机制。公司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相关责任人员需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变更事项等,并明确了信息报告程序、管理要求及保密义务。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的保密义务,禁止在未公开前以任何形式泄露信息。对于依法需向外部单位报送的信息,应作为内幕信息管理,并书面提醒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在深交所上市后的各类信息披露事务。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证券与投资事务部为管理部门。制度还规定了重大事件的披露标准、信息披露程序、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活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接待流程,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特定对象范围,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持股5%以上股东、媒体等。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负责接待管理,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要求调研前预约登记并经批准,现场核实身份并签署保密承诺书。接待内容限于公司发展战略、已披露经营信息、重大事项说明等。活动中需形成会议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相关文件须保存至少三年。发现分析报告存在错误或使用未公开信息的,公司应及时要求改正或发布公告。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室,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涵盖内部控制、财务收支、重大经济活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审计监察室需定期报告工作,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制度还明确了审计人员的任职要求、职业道德及奖惩措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程序、职权范围及法律责任,要求其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得有违法违规记录。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三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需配合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因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据制度追究责任。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责任追究原则包括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对造成重大差错的行为,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仅可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政府债券、AA级以上企业债券、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证券市场逆回购等,期限不超过一年。投资理财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监察室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强调资金安全、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合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工作交接、离任审计、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强调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股东权益保护原则。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需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要求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管理层需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配合实地考察,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进展,重点关注经营业绩、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并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对年报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须遵守内幕信息保密义务。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董事候选人须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需进行后续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本细则。本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明确投诉受理范围、处理流程及责任部门。公司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和来访等方式公开受理投资者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诉。证券与投资事务部负责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与反馈,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投诉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情况可延期并告知投诉人。公司建立投诉台账,保存相关记录至少两年。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决策程序及披露要求。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方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董事需回避表决。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须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应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并披露。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股份买卖行为。制度明确股份变动申报、可转让比例、禁止交易情形、信息披露及增持行为规范等内容,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等。相关人员需在买卖股票前申报计划,禁止在定期报告窗口期交易,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违反制度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设立、投资变动、人事、财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管控要求。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控制,规范子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财务监督、信息披露和内部审计。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需报公司审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行为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等尚未公开且可能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制度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证券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章程明确了公司法律地位、股东权利义务、治理结构及经营范围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1,022,550,000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经营范围包括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与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等。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以及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规则规定,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至少三日送达。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会议记录及档案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您好,请问截至11月10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董秘: 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公司收到的2025年11月10日“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细数据表”中,股东户数(已合并)为:45,784。谢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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