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盘,*ST创兴(600193)报收于4.58元,上涨5.05%,换手率1.67%,成交量7.09万手,成交额3248.36万元。
7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51.18万元,占总成交额13.89%;游资资金净流出293.58万元,占总成交额9.04%;散户资金净流出157.6万元,占总成交额4.85%。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67,00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司法拍卖,竞拍结果为福建平潭元初投资有限公司、钟仁志、温岭利新机械有限公司和颜燚分别竞得不同数量的股份,总计67,000,000股。拍卖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化,其中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持股8.15%,海南芙蓉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持股7.79%,福建平潭元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82%,温岭利新机械有限公司持股3.06%,钟仁志持股3.29%,颜燚持股2.59%。王相荣通过控制平潭元初和温岭利新间接控制公司9.88%的股份,并与钟仁志、颜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15.75%的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后,创兴资源无控股股东,王相荣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因控股股东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所持67,000,000股被司法拍卖所致,占公司总股本15.75%。变动后,华侨实业持股从101,664,147股减少至34,664,147股,占总股本比例从23.90%降至8.15%。平潭元初、温岭利新合计持有公司42,000,000股,占总股本9.88%。王相荣先生通过控制平潭元初、温岭利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钟仁志、颜燚合计控制公司67,000,000股,占总股本15.75%,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动将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相荣先生。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浙江华侨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明园商务中心13幢B3030室,通讯地址为上城区物产天地中心2幢110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因执行司法拍卖裁定。变动前,华侨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01,664,147股,占总股本23.90%;变动后,持股34,664,147股,占比8.15%。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至2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华侨实业持有的6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包括福建平潭元初投资有限公司、钟仁志、温岭利新机械有限公司和颜燚,拍卖成交总金额为234,113,600元。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华侨实业所持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过去六个月内,华侨实业未买卖创兴资源股票。未来12个月内,华侨实业无增加或减少其在创兴资源拥有权益的计划。华侨实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福建平潭元初投资有限公司、温岭利新机械有限公司、钟仁志、颜燚。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合计取得*ST创兴6700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5.75%。平潭元初、温岭利新为利欧股份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相荣。变动后,王相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总股本15.76%的股份,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且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股份的计划。本次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和业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条款、员工聘用计划、分红政策等方面的明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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