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2日收盘,ST中嘉(000889)报收于2.85元,上涨5.17%,换手率3.38%,成交量29.4万手,成交额8200.6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中嘉主力资金净流入1307.13万元,占总成交额15.94%。
- 公司公告:ST中嘉重大仲裁事项进展,仲裁案审限延长至2025年2月5日。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07.13万元,占总成交额15.94%;游资资金净流出239.15万元,占总成交额2.92%;散户资金净流出1067.98万元,占总成交额13.02%。
公司公告汇总
- 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4-61
-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与刘英魁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称“刘英魁等方”)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一事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予以受理(案号:(2023)京仲案字第07433号)。
-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等文件,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并出具了《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07433号仲裁案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主要为要求刘英魁等方全额返还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权交易对价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1,740.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同时保留要求刘英魁等方返还以股份方式收取的对价并赔偿损失的权利。
-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07433号仲裁案延长审限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关于题述争议仲裁案,因本案审理需要,并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本案首席仲裁员申请,由本会秘书长批准,本案审限延长至2025年2月5日。
- 自上次披露仲裁事项进展公告至本次公告前,公司新增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起,涉案总金额约为12.8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将全力推进本次仲裁事项,坚决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备查文件:《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07433号仲裁案延长审限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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