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胡超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胡超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福建证监局决定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