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9月20日股市必读:广钢气体(68854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9.92万元,占总成交额16.1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09-23 04:33: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9月20日收盘,广钢气体(688548)报收于7.11元,下跌1.39%,换手率0.35%,成交量2.0万手,成交额1426.2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229.92万元,占总成交额16.12%
  • 公司公告汇总: 广钢气体审议通过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9.92万元,占总成交额16.12%;游资资金净流出118.89万元,占总成交额8.34%;散户资金净流入348.82万元,占总成交额24.46%。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林敏女士、王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监事郑耀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晓茜

本人马晓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在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晓茜

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马晓茜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且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耕云

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陈耕云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且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晓霞

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黄晓霞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耕云

本人陈耕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在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承诺:在担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晓霞

本人黄晓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在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已经通过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承诺:在担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关于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之前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证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上述归还情况已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邓韬、姚展帆、文志明、贲志山、陈晓飞、钱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晓茜、陈耕云、黄晓霞。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林敏、王鹤。上述候选人需提交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36.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3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9月20日,广钢气体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办公地址变更为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 2号广钢气体大厦。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等保持不变,具体为:投资者联系电话:020-81898053,投资者邮箱:IR@ggas.com。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增加“职工”权益保护,更新章程依据。- 第二条:明确公司营业执照首次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第三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描述。- 第八条: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并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的处理办法。- 新增第九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 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调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增加党委成员视同高级管理人员的内容。- 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五十三条:调整对外担保行为的表述。- 第四十八条改为第五十三条:调整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的表决权要求。- 第四十九条改为第五十四条:保持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规定不变。- 第五十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保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的规定不变。- 第五十一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保持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及方式的规定不变。- 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保持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规定不变。- 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八条:调整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九条:调整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改为第六十条:调整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改为第六十一条:保持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规定不变。- 第五十七条改为第六十二条:保持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配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规定不变。- 第五十九条改为第六十五条:调整股东大会提案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六条:保持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时间的规定不变。- 第六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七条:保持股东大会通知内容的规定不变。- 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八条:保持股东大会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规定不变。- 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九条:保持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的规定不变。- 第六十五条改为第七十条:保持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的规定不变。- 第六十六条改为第七十一条:保持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权利的规定不变。- 第六十七条改为第七十二条:保持个人股东和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要求不变。- 第七十五条改为第八十条:保持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变。- 第七十六条改为第八十一条:保持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规定不变。- 第七十七条改为第八十二条:保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回应股东质询的规定不变。- 第七十九条改为第八十四条:保持股东会会议记录的规定不变。- 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六条:保持因不可抗力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规定不变。- 第八十二条改为第八十七条:调整股东会决议分类及通过条件。- 第八十三条改为第八十八条:保持普通决议事项的规定不变。- 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九条:保持特别决议事项的规定不变。- 第九十三条改为第九十八条:保持股东大会表决前的计票和监票规定。- 第九十四条改为第九十九条:保持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布的规定不变。- 第九十五条改为第一百条:保持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的规定不变。- 第九十七条改为第一百〇二条:保持股东会决议公告的规定不变。- 第九十八条改为第一百〇三条:保持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的特别提示规定。- 第九十九条改为第一百〇四条:保持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的规定不变。- 第一百条改为第一百〇五条:保持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的实施时间规定。- 第一百〇一条改为第一百〇六条:保持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不得订立特定合同的规定不变。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钢气体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