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9月19日股市必读:华丰股份(60510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4.7万元,占总成交额10.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09-20 04:04: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9月19日收盘,华丰股份(605100)报收于10.81元,上涨2.27%,换手率1.29%,成交量2.19万手,成交额2351.9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244.7万元,占总成交额10.4%;
  • 公司公告汇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6,993.20万元增加至17,113.2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华丰股份2024-09-19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4.7万元,占总成交额10.4%;游资资金净流入114.03万元,占总成交额4.85%;散户资金净流入130.67万元,占总成交额5.56%。

公司公告汇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993.2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113.20万元,总股本由16,993.20万股增加至17,113.20万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14:00在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633,935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831%。2.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5,397,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27%;反对210,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205%,弃权2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68%。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5,3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04%;反对234,4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52%,弃权6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44%。3.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5,319,1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709%;反对239,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509%,弃权7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82%。4.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01 董事候选人Choo Boon Yong先生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累积投票,得票数为95,058,4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982%。

五、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修订)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0万股,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132,000元。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坚持深化改革,加快科技进步,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产品结构,努力追求资产运营的最大效益,提高公司产品在国内外的竞争能力,为股东提供满意的经济回报。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组、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精密零部件、通用机械产品及其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以及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等。

第三章 股份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1,132,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1,132,000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 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持续性发展的需要,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前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诉求,科学研究当前及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货币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准确估计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通知可以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出;(三)以传真方式进行;(四)以电话方式进行;(五)以公告方式进行;(六)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一百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丰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